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自身教学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本人向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即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 55号令),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在社会上的各种培训、辅导机构中兼课。
五、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本人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和社会监督,如因参与有偿补课被查处,本人自觉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XXX
201X年9月
为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济宁市教师“十不准”》和汶上县监察局、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暂行规定》(汶教体字?201X?32号)等文件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2、不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3、不动员、暗示、推荐或强迫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4、不从事有偿家教或借机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接受上级部门和学校做出的处分处理。
学 校:
承诺人:
201X年7月 日
为切实规范自身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人现向学校和社会做如下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廉洁从教;
二、不进行有偿补课、辅导、托管、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补课或参加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七、不向学生推销购买教辅资料进行补课。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自愿接受两年内不晋升职务和职称,学期内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称职”,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和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姓名:
为让广大教师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吕匣小学全体教师特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向家长和社会承诺如下:
一、在职教师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决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的学生参加有偿补习。
二、任何学科教师决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习。
三、在职教师决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或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四、在职教师决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五、在职教师个人或在职教师之间决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六、不同学科在职教师决不组织在一起进行有偿补习。
七、在职教师决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八、决不发生任何其他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本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违背以上承诺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一切评先树优及职称晋级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聘或解聘。请广大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共同监督。
监督电话:3771044
电子信箱:stzlxxx@sina.com
承诺人:
201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