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承诺书模板合集五篇

李盛

股权承诺书 篇1

  承 诺 书

  致:

  本人(身份证号码: )作为xxxx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公司”)的投资人或股东,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就投资并持有xx公司股份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保证完全以自有资金对XX公司投资人民币万元并认购XX公司 万股股份,不存在私下接受任何其他人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替或代表他人投资和认购XX公司股份的情形。 如发现或发生本人代替或代表他人投资和认购XX公司股份的情形时,由本人负责处理和解除委托投资、持股XX公司股权事宜及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与XX公司无关;如XX公司因此对本人及其持有的股权提出或进行任何处理、处置,本人都完全接受和服从,并按照乾嘉公司的要求进行处理或处置,损失自负。

  二、本人在投资和持有XX公司股票或股权证期间,决不私下转让或出卖所持有的XX公司的股票或股权证;如需转让或出卖XX公司的股票或股权证时,则按照XX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XX公司依法办理有关股票或股权证转让的工商备案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本人若私下擅自转让或出卖所持有XX公司的'股票或股权证,造成XX公司或其他发起人、股东损失的,本人将对XX公司或其他发起人、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因此发生纠纷或造成自身权益受损的,由本人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与XX公司及其他发起人或股东无任何关系和责任;如XX公司因此对本人所持有的股权及其股票或股权证提出或进行任何处理、处置,本人都完全接受和服从,并按照XX公司的要求进行处理或处置,损失自负。

  三、本人完全同意、确认、接受并遵守XX公司章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及其所确定的各项规则、权利义务和责任,如有违背,则情愿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四、本人承诺若欲转让所持有的XX公司股权及其股票或股权证时,则优先转让给XX公司现有发起人或股东;在现有发起人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时,本人再考虑向XX公司现有发起人或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及其股票或股权证。

  本人向XX公司现有发起人或股东转让股权及其股票或股权证的价格,将优于或低于向XX公司现有发起人或股东之外的第三人的转让价格。

  五、本人将信守本承诺,若违背本承诺书的各项承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或不良后果。

  承诺人: 电话:年 月 日

股权承诺书 篇2

  襄城汇浦村镇银行:

  我叫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鉴于本人_________向贵行申请借款(大写)______________的事宜,我愿意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股金作为质押,合计____________万元股金用于向襄城汇浦村镇银行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履约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人承诺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股权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股权承诺书 篇3

  XXXX银行:

  我叫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鉴于本人_________向贵行申请借款(大写)______________的事宜,我愿意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股金作为质押,合计____________万元股金用于向襄城汇浦村镇银行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履约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人承诺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股权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股权承诺书 篇4

  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xx年7月20日,我单位经过董事决议,同意本公司以对浙江精湛化油器有限公司占有的股权60%,计300万美元用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款主要是用于公司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

  本公司承诺该贷款只用于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不做其他用途,另外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股权承诺书 篇5

  本人(单位)申请以 (股权公司)的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并承诺如下:

  1.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单位)在股权公 司享有所有权的股权,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属于下列任何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

  2.本人(单位)将在被投资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办 理股权公司股东(出资人)变更登记并办理被投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3.本人(单位)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相应 的责任。

  股权出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