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使用包工头、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承诺书
XX县20XX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建工程一标段 项目用工承诺,我公司杜绝使用包工头,现承诺如下:
1、保证本项目施工期间与劳动者签订合法用工合同,不使用包工头带工作业,在进行劳务作业分标时保证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
2、保证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标准不低于宿迁最低工资标准,保证不克扣和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最长周期小于30天;
3、保证在本项目现场的显着位置设立民工权益告知牌,告知民工权益;
4、保证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一切规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章)
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XX
20XX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