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承诺书(通用五篇)

刘莉莉

  在岗承诺书1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受聘担任菏泽市开发区同泰大药房质量管理负责人(驻店药师),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职、在岗、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在店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职责,认真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该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合同期内不自行离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拟辞职或不再续约时,自愿提前30天以上书面告知所在药店,并由该店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后向你局报告。

  三、严格执行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在岗考勤制度和离岗告知制度;如因特殊情况短期不在岗的,实行请假制度,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本店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

  四、本人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的.业务培训,健全并连续做好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五、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认真执行《菏泽市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本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菏泽市开发区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员签字:

  企业盖章:

  20xx年09月21日

  在岗承诺书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受聘担任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健康证明、劳动合同、个人简历和离职证明等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二、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职、在岗、无挂职兼职行为。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拟辞职或不再续约时,自愿提前30日以上书面告知所在企业,并由该企业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后向你局报告。

  四、本人自觉遵守医疗器械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参加企业内部的业务培训,健全并连续做好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

  五、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在岗承诺书3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自身教学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本人向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即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55号令),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在社会上的各种培训、辅导机构中兼课。

  五、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本人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和社会监督,如因参与有偿补课被查处,本人自觉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XXX

  20xx年9月

  在岗承诺书4

  为让广大教师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吕匣小学全体教师特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向家长和社会承诺如下:

  一、在职教师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决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的学生参加有偿补习。

  二、任何学科教师决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习。

  三、在职教师决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或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四、在职教师决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五、在职教师个人或在职教师之间决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六、不同学科在职教师决不组织在一起进行有偿补习。

  七、在职教师决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八、决不发生任何其他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本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违背以上承诺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一切评先树优及职称晋级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聘或解聘。请广大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共同监督。

  承诺人:

  20xx年3月9日

  在岗承诺书5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执业药师戴莉梅在长春市新天地大药房浦东店工作期间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新修订GSP有关经营行为规范要求,切实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诚实守信的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2、严格按照药店制定的新修订GSP实施计划,认真分步实施推进,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改造。

  3、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

  5、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承诺人: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