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我校声誉及教师个人形象,特做以下承诺:
一、自觉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二、切实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学生,关心爱护学生;
三、作为一名教师,坚决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绝不乱订教辅资料,学生用书由学校统一在教育局指定的新华书店征订;
四、作为任课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给学生征订或发放任何违规教辅资料,也不诱导学生购买违规教辅资料;
五、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征订教辅资料、报刊杂志等;不向学生推荐或指定书店购买图书资料;
六、坚决制止推销人员进入班级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代发订单,不代分教辅资料,不代收费;
七、自觉做好自查自纠,定期进行自我检查,主动听取、接受学生、家长、学校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
以上承诺,本人保证自觉遵守,同时敬请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如果出现上述违规行为,一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查实,教师自愿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纪检部门或学校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
承诺人:
20xx年9月1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要求,现就规范教辅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等有关事项郑重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教辅材料推荐管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进校教辅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下设各学科评议组,组织学科骨干教师严格从省教育厅公布的教辅目录中,按一个学科每个版本1套教辅材料审议推荐供学生自愿购买使用。禁止评议推荐省教育厅公布的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二、建立推荐的教辅材料公示和报备制度。学校推荐的进校教辅材料经校长审批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校内张榜公布,或者在校园网上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禁止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指定购买省教育厅公布的教辅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四、坚持学生自愿、不牟利的原则,建立代购清单校长审核签字制度,学校组织代购时,由教务处汇总形成学生申请代购教辅材料的清单,送分管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报校长审核签字。
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进校教辅购买渠道的规定,代购的教辅材料从具备我省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公司购买,禁止从其他渠道为学生代购教辅材料,禁止教师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从其他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六、严禁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各学科配套的考试辅导类的教辅材料。
七、教职工不得利用负责教辅材料审读、推荐、代购等工作之便,收受任何礼金、礼物、礼券、购物卡等馈赠,不得接受相关宴请、旅游、考察等活动。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事项,愿按有关规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理。
学校:xxx中学(盖章)
校长(签章):
20xx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