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给钱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会员信息通过XXX市投标人诚信信息数据库系统予以登记发布,上述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凡我单位经XXX市网上招标系统参与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等信息,我单位均事先在信息系统中对外披露,未批露的信息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2、我单位将对本次申报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的业绩、获奖信息均为我单位拥有。若违反本条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自愿退出所有在南通市有形建设交易市场竞标的项目,并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给我单位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 (加盖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XXXXX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x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致:
我单位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及名称为资料站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四、不与相关部门串通投标;
五、不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七、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我单位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愿意接受资料站工大依据国家法律、学校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做出的处罚。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临汾市药草公司古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八、保证参加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若有违反,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进行投诉,保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