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岗位),因本人日常工作需要,特申请使用公司车辆(车牌号:),现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车辆管理有关管理规定,履行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的职业行为准则。二、车辆仅用于公务外出,且在公务结束后及时将车辆交回公司综合部,若我 系 公司部(所属部门) 因实际情况未能及时归还车辆,必须经公司批准后方能延迟归还时间。
三、保证车辆使用期间的起始里程数、返回里程数及油耗等数据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可查(拍照采集)。
四、在每次用车前,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完好,如发现损坏或其他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综合部;同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如驾驶证、行驶证等。
五、因违反交通规则、自身操作不当等个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遗失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罚款、赔偿等费用及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造成交通事故后,除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外,必须及时向公司综合部、保险公司报告。若造成交通事故后发生逃逸或不及时按规定上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未经公司批准,若在使用期间将车辆移交他人使用、保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出车前或返回时,发现车辆需加油、加气、清洁或里程数达到保养时间,需及时与公司综合部联系,以便做好随时保养的准备。
十、附件:本人驾驶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特此承诺!
我从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对 用的 号 牌车,现向你方(车辆所有权人或车辆代管人)特别承诺如下:
一、若车辆在使用期内发生安全事故或因安全事故及承诺人自身原因导致车辆被
有关单位和个人扣押,该车修理期间或被有关单位、个人扣押期间,承诺人同意每天向你方支付租车代步费人民币 元,且无需你方出具租车合同和租车费发票;
二、若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本车车辆损失,承诺人同意以承保公司或物价认证
机构定损金额的30%向你方支付车辆贬值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车辆因下一保险年度保险费率上调或被取消保险费率优惠而对此多支付的保险费)。
三、若车辆在我使用期内灭失、全损或推定全损,同意按 万元赔付你方;
四、车辆在接车10分钟后发生的离合器总成毁损、变速器损坏、灯光不亮、发动机冲缸、发动机缸体损坏、爆胎、失去方向和制动等,属车辆使用人原因与你方无关;
五、使用人将车辆《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遗失,除负责补办和承担补办的相关费用外,还应比照本承诺第一条承担补办期间因依法不得出车给你方间接造成的损失。
六、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若有承保公司未予理赔的部分,其损失由我全部承担。
七、我在使用该车期间存在交通违法怠于处理或存在应付费用、赔款而怠于清偿,你方可持本车的《机动车辆使用记录单》、《机动车辆使用特别承诺书》、《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授权委托书》处理与我有关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八、在借车时间范围内,本车被盗抢,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我在用车时所牵涉的民事,刑事责任由我自行负责.
九、若与你方发生纠纷,同意由你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人(签名、盖印): 承诺人(签字、捺印):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安全正常使用公司车辆,特此承诺如下:
一、 (品牌) (牌照)由我本人专属驾驶,我保证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文明驾车安全行驶。不无证驾车、不醉酒驾车、不违章驾车、车辆不带病行驶、车辆不擅自借与他人驾驶和使用,否则造成的车辆损坏、违章违法和交通事故等费用均由我本人承担。
二、本人所驾车辆服从公司统一调度指挥。接受公司监督管理,不擅自选点修车,不擅自选点加油,不擅自用于私事,不从中投机取巧。
三、我所驾车辆原则上只用于公司事务。个人确有需要,必须领导批准。私用期间的修车费用由我本人承担,私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费用均由我本人负担。
四、不论公私事,车辆使用中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等均由我本人负担。
五、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向交管部门、保险部门和公司领导报案,按在事故中的责任,我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车辆在公司外丢失、被盗和非交通事故损坏,责任由我本人负责。
七、努力钻研驾车技术,精通交通法规,增强驾车本领,爱护所驾车辆,及时保养,及时维修,搞好车辆清洁卫生。
以上承诺是我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坚决照办执行,请公司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