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桓仁满族自治县冰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树立桓仁冰酒产业的良好形象,本企业向去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产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产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产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产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产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xxx年3月20日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为确保 工程施工质量我公司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将责任划分到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其项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充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施工单位:xxx
日 期: 年 月 日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生产的足浴盆产品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标准规定,并向代理商和分销商提供与质量有关和市场销售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测报告、中国平安保险证等)。如前述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已满,我公司保证提前30日向代理商和分销商告知,及时更新相关材料。
我公司保证做到产品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到消费者手上的商品安全可信。
我司生产的质量保证期从购买之日起,为期一年(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质保期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免费修理,超过质保期只收维修材料费、终身负责维修。
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凭产品保修卡、购货发票由我公司、代理商和分销商负责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但因水灾、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而导致的损坏,不在此保修范围内。
在质量保证期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公司将视情况收取材料费和维修费:
1、未出示产品保修卡或与产品保修卡内容不符者;
2、未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上所指示的工作程序和环境使用所致的损坏;
3、擅自拆卸、扩充、改装所致的损坏;
4、非我公司技术人员、代理商和分销商维修人员维修所致的损坏。 如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我公司保证配合代理商和分销商妥善处理,由此产生对消费者的赔偿费用由我司负责。
浙江奥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