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

黄飞

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

  篇一: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按照县纪委通知的“六个严禁”要求,保证做到:

  1.不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不举办谢师宴

  2.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3.不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

  4.不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

  5.不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外出旅游。

  6.不用公款支付“升学宴”“谢师宴”相关费用。

  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市纪委、监察局和单位的纪律处分。

  承诺人职务  承诺人签字:

  2xxx年8月  7  日

  篇二: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和我县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我向社会和广大家长郑重承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我郑重承诺:

  1、不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

  2、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3、不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

  4、不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刘家湖

  2xxx年 8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