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杯”篮球赛承诺书
为发扬奥林匹克精神,也为给热爱篮球的同学们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和相互交流的机会,丰富全校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并营造一种学校内全民健身、积极向上的健康氛围。经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将于10月13日至11月初举办西南大学第八届“新生杯”篮球赛。
比赛期间,学院篮球队教练、领队(负责人)和参赛队员需遵守以下承诺:
1. 各学院团队报名表上的队员名单为最终名单,不得在比赛过程中随意进行更改。若出现必须更改如伤病(需要相关证明)等许及时向体育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2. 各参赛队伍必须准备颜色统一、有号码的球服方可参赛。由校学生会提供的球服必须每场着此套球服参赛。若一场比赛对阵双方球服颜色相同或相近,当场工作人员将通过抛硬币的方式决定哪方穿上校学生会体育部提供的球服;因参赛队伍球服号码不清楚或没有号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及后果,由该队伍全权负责。
3.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也可双方与裁判协商)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4. 上场队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允许佩戴饰物、留长指甲,以免在比赛过程中伤及己方或他方,凡属不服从规定者,取消该队员所在球队的参赛资格。
5. 每场比赛前各参赛队领队必须把上场队员的一卡通交由该场比赛的记录员核对之后方能上场,(留学生参加比赛,必须向在场的工作人员出示留学生证或者住宿证,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若未携带有效证件则取消该队员该场比赛的上场资格。
6. 每名球员各有 4 次被允许犯规的机会,第五次即犯满退场。全队一节比赛累计4次犯规之后的每次犯规对方都将罚球。
7. 比赛过程中参赛双方各派一名同学在记分牌两侧负责计分,该同学须及时刷新分数,使比分与比赛进程一致,当计分牌与记录表上所示比分有出入时,以记录表所示比分为准。
8. 各队伍应严格按照西南大学体育部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时间需提前向西南大学学生会体育部提出申请,体育部将在双方球队负责人都同意更改比赛时间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决定。若因天气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比赛,西南大学学生会体育部会提前通知各学院球队负责人,未得到通知则安规定时间比赛,另行通知后未能及时参加比赛的球队按弃权处理。
9. 所有报名参赛队伍必须服从赛程安排,不能按时到场参加比赛的队伍视为弃权,以0:20告负,不予补赛。各参赛队伍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15分钟的队伍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判其本场比赛以0:20告负。若由于天气等其他客观原因需推迟比赛,由校学生会体育部通知各学院体育部或球队领队,未接到通知则视比赛正常进行,若一方未参加比赛,判对方20:0获胜;若对阵双方均未参加比赛,该比赛判为0:0。若都是无故缺赛,则不予补赛。
10. 为保证比赛过程中记录计时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球队的大本营需设在
球场的两个篮球框下,球队队员、领队以及代表此参赛队伍所在学院的拉拉队员需至少保持与记录台3米的距离。每场比赛的过程中,仅允许该场比赛参赛队伍的领队与记录台进行沟通,包括暂停、换人等要求,需由领队亲自到记录台申请。未经申请擅自上场的队员将视为违体犯规,并被驱逐下场。领队在记录台申请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否则将视为违体犯规。
11. 若比赛中发现或经人检举有替打现象,经主办方核实查证情况属实者,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并扣除所有保证金,该场比赛以0:20告负。
12. 为了维持赛场正常有序的竞技秩序,避免出现严重的事故,比赛过程中若参赛队伍领队、教练、队员被判技术犯规,每人每次扣除球队保证金10元(所在学院拉拉队员被判技术犯规,则每次扣除团队保证金10元);若参赛队伍领队、教练、队员被判违体犯规,每人每次扣除球队保证金10元,扣除球队保证金10元。
13. 在比赛中,严禁参赛队员、拉拉队及观众以漫骂 、吐唾沫、 起哄、 打击、围攻等方式侮辱或侵犯裁判员及对方球员,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扣除该队的所有保证金并交由校方处理。
14. 如果参赛队伍不服从裁判员的判罚而中断比赛超过五分钟或以其它理由放弃正在进行的比赛,则认为其罢赛,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比赛判为0:20告负,扣除所有保证金。
15. 竞赛规则参照体院专业裁判组所制定的规则及国际篮协最新版本的《篮球竞赛规则》。
16. 在比赛过程中,如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可以在比赛结束后以书面形式上交本届篮球赛仲裁委员会仲裁。
17. 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须在比赛记录表上签字,裁判员签字后比赛结果立即生效。参赛球队如对比赛有任何异议,可在比赛日起两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
18. 参赛队员必须为本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考、成教生不允许参加西南大学第八届“新生杯”篮球赛)。
19. 各院学生会务必协助校学生会做好比赛准备工作,若出现因院学生会内部问题导致球队比赛延误,校学生会不负任何责任并在查明后批评该院学生会,惩罚措施由仲裁委员会商定。
20. 各院学生会应积极开展对比赛的宣传工作(如及时通知本学院师生比赛的时间、结果,积极组织无课的同学到场加油,成立拉拉队为学院健儿呐喊助威),让本院代表队比赛能在良好的竞技氛围中参与比赛,赛出优异的成绩为学院争光。
21. 本届比赛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体育部及体育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