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其中: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
现申请实收资本零首付设立登记,全体股东承诺如下:在公司实收资本到位前,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成立3个月内实收资本未到位20%前,不得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开设分支机构;3个月内公司实收资本到位20%后,在5个工作日以内持《验资报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在满3个月实收资本仍不能到位20%,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并在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清算小组备案,公司清算终止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承诺人:
工商局:
我们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由于原因,现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背面所列《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并知晓上述条款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一致承诺:保证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愿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月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有共同出资成立名称为的企业,拟用““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行业。全体投资人特此承诺:该企业名称的申请和使用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拟设企业将规范使用企业名称的全称,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其行业表述用语是一致的。若与其他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且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名称的处理决定的,拟设企业将服从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