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将保证做到:
1、遵守国家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自觉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诚信守法,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在获得工程款后,优先偿付民工工资。在雇佣和使用民工时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2、承建的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挂靠,杜绝使用“包工头”式的非法用工方式。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 诺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1.我公司的质量目标:工程第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优良率先进水平;每年争创名牌工程,质量管理保持认证水平。
2.我公司的质量方针:精心管理、质量至上、多创优质、用户满意。这个方针具有清晰逻辑关系和明确方向目标,确定动态过程,概括地说管理是手段,至上是宗旨,优质是效果,满意是目地。
3.本工程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并配合主承包方达到施工质量要求。
4.施工前由施工员进行技术交底,以图纸会审后为准,整个施工过程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
5.施工中建立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三级管理制度,特殊工种做到持证上岗,岗前交底,做好记录,加强持证检查环节,实行互检,凡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返工、纠正。
6.做好各工种协调工作。
7.认真做好测度数据和隐蔽验收记录,办好手续,做到及时、准确,为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8.质量监督部门,定期检查督促,并缴上质监站进行监督,保证施工质量的`顺利进行。
9.对所有材料产品,进行对质保书、合格证、材料分析、技术数据检查、核对。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进行安装。
*************公司
******年*****月****日
章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处组织的章丘市*新农村建设路灯工程灯具设备(编号ZQDL-20xx-008)投标中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履行签订合同前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处开出的违约通知,按违约涉及金额的30%作为违约补偿金,于5天内另支付予贵处;我方愿服从违约事实的处理意见,保证承担因自身违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