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服务的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行政问责办法、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强化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公正执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勐腊县环境保护局对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作出如下承诺:
1、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实行良好服务。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秉公执法,廉洁从政,令行禁止,文明礼貌,实现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文明接待每一位前来我局办事和环境投诉的人,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耐心,处理诚心。
2、完善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凡涉及环保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等一律向社会公开。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结果、“三同时”验收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实行行政问责、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凡前来我局办事的`外单位人员和群众,由第一个被问到的工作人员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对申请行政许可、业务咨询和办理其它事项的,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所申请或咨询的事项作出说明、解释,提供比较准确、可靠、全面的信息。
4、提高服务质量,缩短办事时间。进一步清理和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间缩短一半,即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环评登记表审批时限分别在30日、15日、7日内完成。一般环境污染投诉48小时内到现场,7日内出具调查处理结果和意见。
5、廉洁勤政服务,做到文明执法。全体环保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务员“八条禁令”,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六项禁令”和“六个不准”。所有执法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严格纪律管理,实行“四项制度”,执行责任追究。当事人违背承诺的,我局将按相关制度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辞职辞退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以上服务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严格监督,并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