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大事,它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的兴旺与发展。为了更好发把我电工班组工作做好,特制定以下赏罚制度,并公布大家,以监督和促进我整个电工班组的工作。
一、认真执行厂部的巡检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若发现一次没有按时巡检或巡检不细心,扣当事人50元,若因此引发严重后果,一次扣当事人100—1000元,扣负责人200—1000元。
二、厂外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若发现一次违章扣当事人100元,若因此引起严重后果,一切后果当事人负责,并且电工班组不在录用,且连带扣负责人100元。
三、严格实行业务技术考试制度,每月考试不合格者,由车间扣款,并第二次加倍,第三次停班学习。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干活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若发现违章操作,第一次扣当事人100元,第二次停班学习。若因此引发个人及设备伤亡事故,由当事人全部负责,并连带扣负责人100元。
五、巡检时工具必须齐全,电笔必须随身携带,若发现一次不带工具或工具不全,扣当事人100元。
六、实行奖罚制度,以后进促进先进。同样问题,若别人没发现,而你发现并处理了,一次扣其他人100元,奖与发现并处理此问题的人。
七、必须时刻保证各电器、仪表卫生干净彻底,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当班人员50元。
八、自即日起建立违纪累计帐,各项制度违犯第一次以上规定扣款,第二次加倍,第三次停班学习。并全年累计无违纪者享受安全奖,全年累计超过10次的,我电工班组不再录用,自谋出路。
以上制度适用于电工班组的每一个人(包括负责人),以往制度也同样适用于以上规定,望大家共同遵守、齐心协力,让我们电工班组的工作有一个新的起点。
电工班组
20xx年2月 1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漏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保障职工健康地工作、生活,切实做到服务职工,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食堂饮食与卫生、管理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职工食品卫生安全和有关规章制度,本着服务职工,安全第一的原则,特作以下承诺,确保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职工食堂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粮油、蔬菜等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不定时接受伙委会抽查,确保食品质量,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四、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五、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六、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七、认真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仔细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八、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燃气管线管理,使用燃气、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管线、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九、要定期打扫食堂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十、相关负责人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食堂安全管理。
本承诺书一年一签,壹式贰份,壹份存档,壹份交给承诺人留存。
承诺人(签字):
所属部门:
中队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 作为 班(组)的一员,为保障本班(站)成员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使班组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能达到,本人郑重向班组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工友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生产中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操作规程、规定,不疲劳作业、不酒后作业、不将机械设备借予无资格、无公司准许的人员操作,操作机器设备时、正在检查、检修、检测中不打手机、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对人体有害、对公司财物有损害等特殊环境场所作业时,必须遵守执行审批程序,设立监护人,保证作业安全。
6、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自觉执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支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不抱抵触心理、不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及时提醒同事注意安全,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11、如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其它违反安全纪律等行为,愿意接受公司处罚。
签 名:
年 月 日
我叫 ,是 市(县) 镇(乡) 村人,经 介绍,进入新乐市化皮学校学习,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已经明确告知我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人和家长特向学校、学校管理人员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自愿做出以下保证:
一、学生入学保证:
1、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保证不违犯《化皮中学规范化管理手册》中规定的任何情形;
3、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范,确保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不爬墙,不爬树,不翻越围墙;
5、不吸烟、不喝酒,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6、与其他同学搞好团结,不以大欺小,以老欺新,以近欺远,不参与或组织打架斗殴,骂人,吵架等有损同学间友谊的事情;
7、不参与赌博,玩牌,不进“三室两厅”,不观看,传播反动及淫秽书刊和声象制品,不做违反道德,有伤社会风化的事;
8、与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并及时找老师或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帮助解决,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所有损失由介绍人(家校联系人)承担,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再向学生家长追索,同时学生自动转回原学校就读。
9、如果本人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伤害(亡)或财产损失的,本人及家长自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安全责任:
1、因学生本人在化皮学校无档案,属借读生,为此在各项考试及中考中涉及到的各类问题,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自行解决,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因学生本人未在我校参加《校园意外责任保险》,故要求学生本人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要特别注意安全,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介绍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解决所介绍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各类问题;
3、为保证新入学学生遵守学校纪律,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必须将自己的工资卡押至学校会计室,作为所介绍学生的保证金。所介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若不违犯学校纪律,工资由介绍人(家校联系人)按月支付,若所介绍学生违犯学校纪律,造成损失的,学校会计室将直接从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工资卡上支付现金。
本保证及安全责任书一式五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校、学生个人、学生家长(监护人)、班主任、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介绍人(家校联系人)签字:
学校(公章):
部门领导:
本人郑重承诺,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本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自觉接受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1、在独立上岗前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2、特种作业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作业。
3、了解本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和相关自救互救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履行公司、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1、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指导书规定作业,服从单位领导的管理,杜绝违章行为。
2、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善劳动生产条件,不使用未经公司“三同时”验收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报废的或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提高生产装臵的安全性。
3、负责对本岗位生产现场的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本岗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等重点部位监控措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4、工作中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带病作业,不疲劳作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职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7、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制止、纠正其他职员的违章行为;积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决策事项和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8、履行公司、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四、积极参与、配合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职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如实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
2、不隐瞒、不谎报、不拖延,不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保护有关证据。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接受每次500元的罚款。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不阻碍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和处理,并接受如下处罚:
1、发生不能评级的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每次处罚本人3000元。
2、发生十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7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1.5万元。
3、发生九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9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2万元。
4、发生八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3万元。
5、发生七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5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4万元。
6、发生六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8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5万元。
7、发生五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0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6万元。
8、发生四级及以上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7万元。
9、对事故责任处罚保证在一个月内落实并交公司有关部门。 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下次改版重新签订止。
承诺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为加强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管理,充分保障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不断强化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顺利完成毕业实习的各项任务,实习毕业生向学校作如下安全承诺:
1、参加毕业实习的毕业生,实习前必须按《毕业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2、要自觉维护祖国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 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不从事非法的传销活动;不参加国内外非法的宗教组织和活动;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规定。
3、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因学生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个人承担。
4、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注意求职、就业安全。通过合法中介机构寻求实习就业单位;不盲目接受陌生人的用工信息和要求;不从事高空、污染、危险性大的工作;不从事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不推销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不盲目向用工单位交纳报名费或押金;克服侥幸心理和贪财心理,防被诈骗。
5、注意日常生活安全。不擅自外出游泳;不擅自到水库、悬崖等危险地带游玩;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营运执照车辆、船只;遇事冷静,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见义智为。
6、实习期间按《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实习期间为指导教师留下真实、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及时通知),遇到问题及时向自己家长、辅导员或实习指导教师汇报。
7、本人已明确毕业实习任务和具体要求,并参加了实习教师组织的毕业实习安全教育,并认真阅读了《学生安全手册》。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保证遵守。若有违反,自行承担责任。
本人承诺:遵章守纪、珍爱生命、重视安全、认真实习、提高技能。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领导:
本人郑重承诺,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本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自觉接受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1、在独立上岗前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2、特种作业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作业。
3、了解本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和相关自救互救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履行公司、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1、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指导书规定作业,服从单位领导的管理,杜绝违章行为。
2、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善劳动生产条件,不使用未经公司“三同时”验收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报废的或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提高生产装臵的安全性。
3、负责对本岗位生产现场的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管理,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本岗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等重点部位监控措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4、工作中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带病作业,不疲劳作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7、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制止、纠正其他人员的违章行为;积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决策事项和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8、履行公司、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四、积极参与、配合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如实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
2、不隐瞒、不谎报、不拖延,不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保护有关证据。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接受每次500元的罚款。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不阻碍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和处理,并接受如下处罚:
1、发生不能评级的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3000元。
2、发生十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7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1.5万元。
3、发生九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9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2万元。
4、发生八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3万元。
5、发生七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5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4万元。
6、发生六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8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5万元。
7、发生五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0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6万元。
8、发生四级及以上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7万元。
9、对事故责任处罚保证在一个月内落实并交公司有关部门。 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下次改版重新签订止。
承诺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