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假期,积极响应上级禁止暑期有偿家教的号召,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不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6、不以各种名目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7、不以任何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9、不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收取费用;
10、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
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同时查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学校和上级的一切处罚。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为保证以上协议的落实,要求全体教师遵照执行,互相监督,并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设立举报邮箱及举报电话:4321205、 13396362598
承诺人:
xx—xx小学
20xx年7月4日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省、地、区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全体教师做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3、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
4、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6、不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特长班。
8、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
2、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不予晋级,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3、调离原单位。
4、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章) 承诺人:(签字)
20xx年8月17日
XX中学
20xx年9月28日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校 长(签字):XXX
承诺教师(签字):XXX
XX第十一中学
20XX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