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做遵纪守法、良好道德的带头人。
2、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的理想和信念。
3、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开展的党员活动。
4、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听取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6、密切联系群众,尊重同事,主动沟通思想,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
7、领导编制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化,审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开拓前进。
8、领导全公司进行技术革新,搞好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选和新产品开发,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努力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9、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素质,确保全面完成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人:李祖茨
本着“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宗旨,为对客户单位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公司特对质量服务承诺如下:
一、设备到达客户单位后,我公司即派人到场免费安装调试,并负责操作工的现场培训。(辅助工程包括水、电、汽到位由用户自理)
二、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一年。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配件。
三、对我公司产品实行终身保修,超过质量保证期的维修及更换配件,只收取成本费,必要时可签订保修协议。
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方企业法人承诺书
本人 ,性别:男,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系屏南县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屏南县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为 同志向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信用社借款 万元提供担保,月利率 ‰。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本人愿意承担经济连带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本企业在××市承接业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本人以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作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管理机构的监管;
二、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串标、围标,不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三、按“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
四、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依法分包建筑劳务,规范劳动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六、按时参加各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议和有关培训活动,按时报送报表;
七、及时办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变更手续;
八、向各级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
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本企业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建设管理部门的查处,并同意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与评价,如有严重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将自愿退出××市建筑市场。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现就申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符合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信部、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规定的五类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范围,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我单位承诺本次获取的优惠信贷支持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挪用优惠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挪用从事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三、我单位承诺利用优惠信贷资金生产的物资疫情期间服从国家统一调配。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同意国家取消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所享受的优惠资金支持,并将相关失信行为列入公共信用档案。
承诺单位:
承诺日期:
(盖章)
为确保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药品,现我单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3、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不违规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4、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一、本人 (身份证号码 )系 (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企业郑重承诺下列行为,若有违反,本企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或撤销在厦门市的资质备案:
1、保证在厦门市区域内严格履行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2、本企业填报的《备案资料手册》及提供的一切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包括印章、签字等)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保证在厦承揽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在“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4、保证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10日内向市建设与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5、保证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备齐,通过备案后本年度不再增加;任命的驻厦负责人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负责人等通过备案后,半年内不再变更。
6、规范建筑用工行为。实行劳务作业分包的,使用本市注册的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自带劳务作业队伍的,保证依法与每名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主动自觉处理工人群体上访等事件。
7、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组织规范的“现场档案资料”,保证按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持证上岗人员到施工现场履行施工合同。
二、为保证法律文书、文件的及时、准确送达,本企业特就送达事项做如下授权和声明:本企业驻厦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为本企业在厦有关法律文书、文件的收件人,对该收件人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本企业在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在厦办公场所(厦门市 区 路、街 号 室)为本企业在厦法律文书、文件的送达地址,对该地址可适用留置送达,对该地址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 业 公 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和《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15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现我单位 (单位名称)由于 原因,未在 (用工/退工) (30日/15日)内办理 (就业登记/退工备案)手续,如由此引起在规定时限内不能退档至户籍地、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在户籍地办理失业登记、不能在户籍地个人缴费、不能享受失业期间相关促进就业政策等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超期人员名单如下:
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公司录用。
为明确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之责任,我愿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1、 本人承诺向公司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个人资料真实、无误、绝无欺诈成份,若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的处分。
2、 本人承诺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的处分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人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若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给公司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本人愿意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 本人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决不在外单位兼任或任职,不设立含本人股份在内的公司,不直接、间接或变相经营与公司相同的业务,若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的处分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本人承诺决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不虚报报销费用。
在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本人愿意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调查。
6、 本人承诺若本人的工作业绩或工作表现不能达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本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办理离职手续。
7、 本人承诺无论任何原因离职,本人都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8、 本人承诺在试用期内辞职,公司有权拒发工资,试用期为20天,特殊情况除外;
正式员工辞职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填写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申请表》,然后上交至总经办,以便公司选聘岗位继任者,安排调整工作,若有违反者,公司有权拒绝发放员工工资。
10、本承诺书至签字确认后,即日起生效。
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条款(手写)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