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七个立即”。即:
1。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
2。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
3。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
4。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
5。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立即修复;
6。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
7。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出租。
以上系我校做出的保证,我校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校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消防安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温州市企事业单位出租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和规定,本着“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特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防范意识,保证消防安全。
二、建立防火责任制度,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一名行政领导)担任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经营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岗位责任制。
四、定期不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维护市场消防设施,并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完整使用。
六、严格遵守执行出租方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
用火、用电、值班巡逻等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接受出租方的消防管理。
七、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货物、推车、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不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如确因经营需要,须
经出租方同意,并定点、定人、定措施进行管理。
九、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无条件消除。
十、参加财产保险,确保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打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落实我校各年级、各处室、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1.加强学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不到危险的地方、随手关闭用电设备。让学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3.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宿舍乱拉电线,不用电炉和热水器。严禁在库房、电脑室、图书室等危险地方抽烟、用明火、给电动车等用电器充电。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自行开关空调和多媒体设备。
4.各功能室、各办公室及各班级负责人每周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发现线路、电器有漏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力求及时处理。
5.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责任区内的人员必须听从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的指挥,在发生事故时,应合理安排疏散学生、报案、向学校报告,及灭火各项工作同时进行。保护学生是重点,及时地把学生带到安全地带,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练或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熟练掌握现场扑救、逃生和救护技术。
7.出现火情教职员工及时到现场扑救和上报、处理,避免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后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认真对待。
8.严格接受学校及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及学校的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此责任书每位教职员工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份由各级部、处室存档备查,一份自存。
校 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安丘市东埠中学
20xx年7月1日
个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校消防控制目标的实现,切实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签订本责任书:
1.不携带烟火进入学校,对身边违章携带烟头或吸烟现象给予举报或制止。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责任区内的明火作业全过程监督检查,杜绝现场的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3.检查维护办公区及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4.在办公室、教室、库房等责任区内不私拉电线,不乱用电器;不在图书室、阅览室、档案室、微机室、实验室、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给电动车等电器充、放电;严格执行班后断电制度,明确各电气设施的责任人,随时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不违章用电,对电气火险隐患及时发现上报处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练或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熟练掌握现场扑救、逃生和救护技术。
6.出现火情及时到现场扑救和上报、处理,避免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后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认真对待。
严格接受学校及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及学校的处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本责任书学校教职员工每人一份,由各级部、处室存档备查。
姓 名(签字):
安丘市东埠中学
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五、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营业。
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为了确保安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和《XX市企事业出租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和规定,本着“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特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防范意识,保证消防安全,
二、建立防火责任制度,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一名行政领导)担任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经营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岗位责任制。
四、定期不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维护市场消防设施,并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完整使用。
六、严格遵守执行出租方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用火、用电、值班巡逻等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接受出租方的消防管理。
七、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货物、推车、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不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如确因经营需要,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定点、定人、定措施进行管理。
九、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无条件消除。
十、参加财产,确保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消防条例》,为确保乙方以承包、租凭或者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场地和处所(以下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经营项目:
三、甲方责任:
1、 出租房屋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主办)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 出租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四、乙方责任:
1、 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周边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锁闭,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 全面负责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要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
4、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等。
5、做为库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禁止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它违法活动。
7、出租房屋内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甲方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由甲方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性并出具“动火证”后,乙方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近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8、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始终保持完整、好用、正常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挪作它用,如有丢失损坏有义务通知甲方购置或维修。
9、 服从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五、违约责任:
1、 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若应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3、若乙方拒不执行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及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具备承租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且不能按要求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出租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
4、若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等以及超范围经营的额,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出租合同,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由于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它条款:
1、 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补救。
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国家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有新的规定时,双方须及时签订补协议或重新签订。
八、本协议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甲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为确保xxxx年车间消防控制目标的实现,切实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保证做到:
1、不携带烟火进入车间,对身边违章携带烟头或吸烟现象给予举报或制止。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责任区内的明火作业全过程监督检查,杜绝现场的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3、检查维护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4、在责任区内严格执行班后断电制度,明确各电气设施的责任人,随时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不违章用电,对电气火险隐患及时发现上报处理。
5、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消防演练或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熟练掌握现场扑救、逃生和救护技术。
6、出现火情及时到现场扑救和上报、处理,避免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后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认真对待。
承诺人:
20xx年10月27日
为确保国庆期间热连轧厂消防工作不发生火灾事故的目标,请对照本承诺书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国庆节期间该单位消防安全。
一、立即组织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针对机械、电气、动力、自动化、生产工艺及技术操作,开展火灾危险因素专业辩识工作。
二、围绕“用好电、管好火”两个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的早,发现的了,治理的快,处置的好。针对特殊工种作业开展防火基本知识培训。
三、最大的隐患是没想到,最大的事故是不落实。因此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狠抓落实的同时,要制定应对突发火灾的处置流程,把小事当大事对待,把小火当成大火处置,做到确保不出大事,努力少出小事,坚决不出丑事,有事妥善处置。
四、对组织不严密,方案不具体,排查不精细,措施不得力,发生火灾事故,以及初期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升级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责任。
五、各单位应组织各专业部门,开展以下工作:对易燃易爆油罐和地下库的检查;储存化工原料罐体和密封容器的安全泄爆装置的检查;避雷装置和设备接地电阻的检查;防爆电气的检查;电气设备的检查;根据化工原料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特性,对环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对安全监测设备是否有效地进行监测的检查;对于乱存、乱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集中储存和管理;对岗位职工标准化操作、应急预案应知、应会的检查。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
六、各单位在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保证在此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单位负责人 签字
xxx年x月x日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五、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
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营业。
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