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食品安全的承诺书(精选六篇)

秦风学

  食品安全承诺书1

  食品安全与全社会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更是我们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共同的责任。为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凯宴美湖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始终遵循“出品即为人品,卫生就是生命”的价值理念,把食品安全工作置于各项工作首位。

  二、牢固树立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思想,时刻牢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三、遵守“诚实可信”的商业道德,严格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牢固树立“卫生诚信”观念,坚决遵守食品准入制度。将“卫生诚信”作为凯宴美湖生存发展的根本,树立起“放心餐饮”的品牌形象,让消费者吃得更安全更放心;严格把好原材料采购供应验收关,建立购进、销售和验收的可追溯制度。

  五、持照、持证守法经营。食品卫生严格实行“食品五四制”,从采买到制作严格做到:材料不合格不入库,材料不合格不制作、材料不合格不外端、材料不合格不上桌。厨房实行“五常”管理,即“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以达到清洁化、规范化、卫生化、日常化、快捷化的要求。

  六、严格把好原材料的操作关,确保加工经营的食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切实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保证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坚决杜绝使用禁止的农药、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制作品。

  七、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做到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严格把好餐具用具消毒关,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餐饮环境布局合理、卫生消毒设施齐全。

  八、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参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信用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食品安全承诺书2

  为保障“第XX届中国(XX)新春年货购物节”参展食品的卫生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异常规定》及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承诺保证如下:

  一、我保证向组委会供给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销售授权书等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都合法有效。

  二、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理解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

  四、销售食品必需按照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的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进货时要如实记录供货商的有关情景、时间、产地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产品等级和索证种类等资料;销货时要记录商品采购对象、联系方式、时间及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查验所销售食品的保质期。

  五、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委会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实施下架、退市、召回、销毁等处理办法。

  六、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必须有清洁外罩或覆盖物,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清洁、无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制作熟食品的,必须烧熟煮透,生熟食品隔离;隔夜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出售;配备切、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七、坚决不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牲畜家禽肉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用污水化学药品浸泡的产品及腐败变质、过期、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各类食品。

  八、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从我展位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与主办单位毫无关系,我们愿意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职责。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食品安全承诺书3

  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食品安全承诺书4

  为保证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企业诚信形象,增强自律意识,积极配合朝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活动,我单位对食品安全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时刻牢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制定并实施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三、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并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进货台帐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六、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食堂厨房垃圾做到密闭无渗漏存放,并及时清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检查库存食品。不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

  八、熟制加工的食品做到烧熟煮透。

  九、改善餐饮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努力提升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

  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十一、服从卫生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保证不重复发生存在的问题。

  十二、学生食堂不进行冷荤凉菜的制作销售。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5

  为确保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在销售的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制定本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和贮存场地,销售的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没有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和不销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对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并记录停止经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七、经营预包装食品的,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销售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八、销售和贮存散装食品的,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本商店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我单位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确保所售食品安全无害,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接受陕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6

  为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相关制度,食堂、超市特向全体师生员工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服务态度承诺:

  1.全体员工一律使用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用语要规范,语言要标准,态度要热情),禁用服务忌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搞好优质服务。

  2.加强员工管理,严禁在校内赌博,从事非法活动。

  3.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员工不得在校内发生争吵或者打架斗殴事件。

  4.对师生反映的任何问题,努力做到及时解决妥善处理。

  5.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要穿工作服,衣着整洁,穿着整齐,符合工作要求,不脱离岗位、串岗和出现无人打饭现象的发生。

  二、服务质量承诺:

  1.所有主副食品,决不私自提高价格,让师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和享受明明白白的消费。

  2.严把质量关,保证销售或使用的食物无变质、过期,不合格,不销售“三无”产品。

  3.努力增加花色品种供应,不断推出新菜品,调整新花样,积极引进不同风味,不同特色的菜肴。

  4.师生就餐时,菜肴出现变质或有泥沙,杂草、虫子、头发等,就餐师生有权要求退换,餐厅人员积极负责退换,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5、各食堂必须按规定对所有出售食品进行留样,并标明时间、品名。专人负责记录,每样不少于100克,留样保留时间48小时以上。

  6、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营业,其余时间绝不允许学生在食堂、超市逗留。

  学校制定的食堂开放时间:

  早上:6:30——8:30、9:10——9:30

  中午:12:00——14:30

  下午:16:10——19:00

  晚上:21:00——21:30

  7、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谢绝现金交易,不向学生销售香烟、酒类等违禁物品。

  以上各条,本食堂(超市)保证做到,请全体师生监督,如有违犯,甘愿接受在上次罚款基数上加倍处罚(注:一楼、二楼食堂及超市上次罚款基数分别为:800元、1600元、800元)。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