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项目 顺利完成,我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一、质量保证
1、质量目标:
2、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
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3、材料: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履行材料报验程序,使用材料具有合格证和复检报告。
二、工期保证
1、工期承诺:
2、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③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④每周五将下周生产安排及劳动力配置计划报至项目部及生产保障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作为质量保障的第一责任人。
承诺单位(签章):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我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对 项目的建筑、水、电、暖通、内装修进行装修设计,并对装修设计质量终身负责。
如该工程装修设计违反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良信用评估后果。
特此承诺!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13851*****
致:XXXXXX公司
我公司若有幸获得XXXXX的标的,我司将向贵司就工程工期作出如下承诺:
1、本投标单位接受招标书中所有招标条件。
2、本投标单位保证,如果我司的投标被接受,本投标单位作为投标人,愿按照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条款和合同条件所确定的各项规定执行。
开工时间: 以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时间: 以《开工令》实际计算的竣工时间为准确
工 期: 视招标人项目部的开工令、书面指令要求需要
3、进场后应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在施工期间配合甲方进度安排和有关配合事宜。各施工段具体施工时间均以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为准。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章)
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项目质量和工期承诺书 (东鑫)
为确保本单位所承接的xx-x项目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特作以下承诺:
一、质量保证:
1、严格执行xx项目的要求及有关通知规定,贯彻xx-x规范标准。建立健全项目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保证项目开发质量,保证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
2、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各资源包开发负责人对项目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项目保证体系,定期检查、协调,召开项目评审、总结会,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3、及时向xx-x报告,并接受督导专家、项目管理组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二、工期保证:
如我方中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项目"的要求,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开发任务。
1、组织合理措施:
1) 由项目管理小组统一调度管理。
2) 及时落实各开发小组具体任务,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
1) 每周安排计划,下达开发进度指标,明确责任与任务。
2)每周召开协调会,与合作单位协调工作及开发进度,及时解决延误项目开发工期的因素。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承担一切后果,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方:xx-x
法人签字:
盖章: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根据20xx年7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我项目三方责任主体单位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承诺:
1、我单位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时补齐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所欠缺资料;
2、我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真签订并兑现该承诺书;
3、我单位承诺将工程发包给具备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的施工单位;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二、监理单位承诺:
1、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进行竣工验收。
3、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承诺:
1、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关建设程序手续;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未尽事宜,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建设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