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本单位在朝阳区铁建广场乐想汇27#1408室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作出如下承诺:
一、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施工现场备案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本次室内装修工程所在的建筑整体已经通过消防验收,且装修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三、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际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四、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安全标准。
六、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
七、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施工。
八、如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为认真履行我单位在xx工程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履行如下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监督和管理。
2、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和使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和文明施工规范性文件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施工规模,专业相适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法定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有效合格证书。
5、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6、制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部位、环节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档案、台帐。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责任。
8、保证不将工程违法、非法转包、分包。
9、按照你方要求交纳安全生产保修金,并全部承担因工程事故所引发经济责任。
我作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