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是神圣,教师职业道德是崇高,教师责任是重大。为了提高教师自身思想道德素养,全面提升我园工作人员师德水准,我们全体教工向社会、父母、幼儿郑重承诺:
一、依法从教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带头人。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幼儿利益。
二、热爱本职工作
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和坚定职业信念,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主动承担教室领导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幼儿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关心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幼儿正当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放弃每一个幼儿。
四、教书育人。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幼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努力培养幼儿优良品行,塑造幼儿健全人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幼儿素质,客观评定幼儿操行。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参与各种评优晋级、职称评定中,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幼儿园和集体荣誉。
六、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接受父母礼金、礼品;不利用职务之便向父母谋私利,向幼儿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任何商品;不要求、授意幼儿、父母为幼儿园和自己提供任何形式服务或帮助;不组织幼儿参与、自己不参与任何形式收费补习班,自觉抵制乱办班、乱收费行为。
七、尊重父母
虚心听取幼儿父母意见,密切保持家园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促进家园配合育人。主动向父母宣传科学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父母。
八、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承诺,教师应严格遵守,接受父母和社会监督。如违反以上条款,情节较轻,在职教师:扣除当月工资5%;聘用教师:扣除当月考勤奖;情节恶劣,在职教师:年终不得评优、晋级,聘用教师:立即解聘。如体罚幼儿至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由在班教师承担全部费用,同时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日期:
本人成为xxx幼儿园教师后,保证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现向幼儿园承诺如下:
一、要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和个性;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学习的权利。
二、要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说伤害幼儿自尊和心灵的话。
三、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不增加幼儿过重课业负担。
四、要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事。
五、要尊重家长,热情接待;不准指责、训斥幼儿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六、要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不要安于现状,不守摊子、守点子,不思进取。
七、要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
八、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不浓妆艳抹。
九、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法纪的事。
十、要履行岗位职责;遇事不推委、不拖沓,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
我决心:践行庄严的承诺,付出全部的心血,在幼教园地百花园中编织七彩人生,以良好的师德形象,赢得家长的尊重和社会的认可。
承诺人:
日期: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适应素质教育的高质量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我,作为仁里集镇中心小学的教师,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十要十不准” 》等各级各类关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行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完善自己的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现承诺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教,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4、身正为范,时刻注意自己的道德品质修养。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事,不弄虚作假,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提高自身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5、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信任、亲近、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以言行侮辱学生,无对学生罚站、罚作业、驱赶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做,活动不搞。
6、智德并重,坚持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尊重学生,甘于奉献。
7、严以律己,无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搞娱乐活动,不饮酒,不携带手机进教室,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
8、作风正派,不参加迷信活动,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首饰,仪表举止得体、大方,尊重家长,在公众和学生中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9、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
10、热爱本职工作,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在学生的身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师德的建设是一项必要而重要的工作,我愿扎实地走好每一步,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的称号。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的.良好的社会形象,本人保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展示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努力做一个让社会认可、家长满意、学生喜欢的教师。现具体承诺如下:
一、维护三尺讲台尊严,坚持以先进文化和正确的思想育人,不参与和教师身份不符的任何活动。
二、言谈举止文明,衣着端庄大方,穿着打扮符合教师职业要求。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在公众和学生中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三、服从领导,服从学校管理。团结同志,正确对待竞争。同事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工作积极主动,不互相推诿扯皮。
四、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
五、相信科学,拒绝邪教,宣传先进文化,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歪理邪说,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六、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包括罚站、罚作业、罚钱物、罚劳动等惩罚性或侮辱性行为),不谩骂、挖苦、讽刺学生,不擅自让学生停课。不训斥、羞辱家长,不擅自让学生回家叫家长。
七、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不让学生为自己做事,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索要和收取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八、不向学生推销教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和学具,不擅自向学生收费。
九、工作作风严谨,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努力提高教学效率,授课认真,按时上、下课,不空堂、拖堂和无教案上课。不在课堂上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酒后上课。
十、尊重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家访(包括电话家访)和家长来校,接待要热情,与家长交谈时,不讽刺,不侮辱,不一味责怪。
承诺人:
为进一步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我郑重承诺:
1、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任何时间酒后进课堂;
2、不在工作时间玩游戏,干私活、上网、从事第二职业;
3、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凭假条请假;
4、不向学生家长和社会索要馈赠,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5、不穿裤头、背心、拖鞋、超短裙进校;
6、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借排位送人情或惩罚学生,不歧视、挖苦、讽刺、侮辱学生;
7、不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购买教学辅助资料、报刊等课外读物和其它商品,不将编印的复习资料、试卷等推销给学生,不扣留学生文具作奖品;
8、不举办、不参与各类有偿补习班、特长班,不再招收寄读生;
9、耐心接待学生家长来访,及时处理学生情况,不傲慢、不粗俗、不推诿、不扯皮;
10、不无故延误上课时间或在课堂上接打通讯工具。当天的事情当天做完。
以上承诺愿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背,愿接受学校处罚。
承诺人:
教育事业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全面提升师德水准,我保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现承诺如下:
一、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和个性;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学习的权利。
二、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说伤害幼儿自尊和心灵的话。
三、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专业技能。
四、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更新教育观念。
五、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事。
六、尊重家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幼儿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七、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不浓妆艳抹。
九、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串班、不脱岗、不闲谈;不做违反法规法纪的事。
十、履行岗位职责,不利用办公电脑在上班时间听音乐、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承诺人:中一班全体教师
二〇XX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