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承诺书参考
中学是XX区的一所普通完全中学,本校以“诚实、友善、勤学、奋进”为校训,以“自主发展、人文见长”为办学特色。为了进一步搞好公信教育,提高教育的公信度,扩大社会,公众及学生家长对教育的知情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参与决策权,学校党支部书记袁其祥,校长路光远率全校教职工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本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学校的各项工作,坚持“科教兴国”的基本方针,本着文化立校的宗旨,以文益智,以文孕美,以文立身。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每学期组织评比文明班级、特优生、示范生、三好学生等活动,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并将评比及奖励情况及时向学生公布。
二、本校对教师的行为规范实行“十不准”制度。1,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2,不准带开动的手机进教室;3,不准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和留怪发型;4,不准酒后上课,不得在教室吸烟;5,不准擅自停学生的课;6,不准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7,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摊派读物和用品;8,不准训斥,责难和恐吓学生及学生家长;9,不准收受家长礼品和礼金;10,不准委托学生家长为自己和他人办私事。本校坚持实行教师竞争上岗制度,实行转岗待岗制度。每学年将对教职工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三、本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1、教务公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及XX市教育系统颁布的教学大纲,每学期定期向学生公布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改革,教学成果等相关内容;2、财务公开,本校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杜绝一切乱收费的情况发生,每学期定期向学生公布学校书薄费等收支情况;3、项目公开,本校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执行区政府对建设项目的申报程序和各项规定,切实把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最低造价。及时公布工程竣工及验收情况。
四、本校将全方位开放我们的教育。1、学校的课堂教学活动向家长和社会开放,在学校组织的教师各项教学比赛时邀请家长参与,每学期定期开展教师课堂教学开放日活动。2、学校的教育教学研讨会开放,诚邀家长和社会人士参加。3、学校的素质教育各项活动开放,邀请家长参加学校开展的学生各项活动如艺术节、升旗仪式、班级主题班会等。3、定期组织学校各个层面的办学研讨会(学校每个学期召开1-2次,各个年级每个学期也分别召开1-2次),邀请家长来校听取学校近期工作汇报,评议和监督学校各项工作,并且参与决策关于学生教育的学校重大改革。
五、本校后勤系统实行学校监督下的承包经营制度,对学校所属的“培新酒家”公开招聘承包人,承包期一般定为一年,学校主要领导及家属不得参与承包人竞标,承包人必须有从业的相应资格,必须依法经营,必须搞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其价格不能高于市场同等价格。学校每月定期对各后勤点进行检查,因责任事故和有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解除承租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定期召开家长研讨会听取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食堂质量。学校及时向学生公布后勤系统的管理及运行情况。
六、本校对安全管理实行首长负责制,校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安全及治安的日常工作。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实行进、出登记制,严格控制学生外出率,不准任何人进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汇报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
七、本校将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对学生开展全方位的素质化教育,使学生乐学,肯学,努力使全体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全面发展,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悉心打造娄塘中学的教育品牌。
为规范地区教育局班子成员的领导行为,促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地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做好表率,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地区教育局班子全体成员向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做出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一、坚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执政为民,决不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
二、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凡是中央、自治区、地区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凡是提倡做的,带头做好,以身作则,尤其不利用权力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招标、教师录用、招生、人员调动等活动。
三、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凡是向地区教育局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
四、坚决拒收钱物和有价证券,凡是给地区教育局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送物的人严肃批评教育,拒绝不了的立即上缴组织,并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记录在案。
五、实施“阳光工程”,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及出台的决定、决议,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
六、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带头发扬“和田精神”,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下基层工作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七、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任何人打着地区教育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八、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抓敢管,并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
以上承诺,请全地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和接受业务培训的权利;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款第四条内容);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客观、公正地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当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六)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
(一)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
(二)在评审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的;
(四)不能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采购当事人询问的;
(五)在不知情情况下,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政部门将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一)故意并且严重损害采购人、供应商等正当权益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的财物或者好处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给采购结果带来实质影响的;
(四)评审专家之间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影响和干预评审结果的;
(五)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活动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
(七)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
五、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人声明:已完全理解以上条款,承诺所填写、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自愿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如违反,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承诺人:
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