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青龙、平安青龙,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青龙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以下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
二、保证做到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报告。报警电话: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保管时刻牢记,一份交由项目部存档备查。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确保家庭成员在生产生活中不发生森林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七不准”:即不准烧坡开荒,不准焚烧地里的玉米杆、玉米茬和地畔的荒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野外吸烟、丢火柴梗,不准未成年人玩火,不准设电网捕猎。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傻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三、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同时严格要求家庭成员自觉遵守。
四、在清明节等节日,不烧纸、烧祭品、烧香点蜡、放鞭炮,做到用献花、植树等方式文明祭祖。
五、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我自愿接受法律严惩。
包村干部:
村组干部:
承诺人:
年月 日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村范围区内不发生森林火灾,我村委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执行上级关于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成立护林防火领导组,对护林防火员分片承包,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督促其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二、与护林防火员签订好安全责任书,要求24小时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三、加强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村民游客的.护林防火意识。
四、教育村民必须遵守“七不准”既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炮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五、保证做到“五负责”既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特殊人群(既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六、坚决制止一切野外用火,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以200——3000元罚款。
七、经常到林区内巡查,发现隐患,责令责任人必须立即改正。
八、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既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
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履行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村委法定承诺人及公章:
日期
我是陶金坪乡学校教师,现郑重承诺:在清明节期间,我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1、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3、坚决不在野外用火,挂清扫墓文明祭祖,不在坟山燃烧烟花爆竹,不烧香纸,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块肉、一盘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钟静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纸”来寄托哀思的良好风俗。
4、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5、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两个一律”“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两个一律”:
1、凡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拘留;
2、凡失火烧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个严禁”:
1、严禁扫墓活动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2、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烧山放牧,烧蜂驱兽;
4、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烧火土灰,烧火取暖,煨红薯等食物;
5、严禁在林区吸香烟,丢烟头,野炊,玩火。
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