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食品承诺书四篇
我司将保证每日提供新鲜的肉类、蔬菜,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
二、坚决不提供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用肉类、蔬菜及配料用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三、按照业主《采购清单》上要求的肉类、蔬菜及指定物品运送到等物质数量按时送到业主指定的地点,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需的数量提供,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
四、每天在正常情况下送新鲜肉类、蔬菜两次;随叫随到,随时提供采购,并送达指定地点;我司必须将业主需要的新鲜肉类、蔬菜按计划按时间送达。
五、按照业主的要求随时通知我司购买各种配餐等商品的需要,我司必及时按业主要求将商品送到。我司保证新鲜的食用肉类做到:猪肉牛肉有卫生防疫检测印章,无注水;肉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防腐剂保鲜,品质合格无毒无害;家禽类新鲜、无病、无注水。蔬菜类做到:新鲜菜光滑、清脆鲜嫩,无变质腐烂、无黄叶、不带泥沙、无杂草、检验无农药残留,净菜达到??%以上。
六、业主可对我司的供应肉类、蔬菜不定期抽样送卫生防疫部门检疫。如肉类、蔬菜有卫生、质量问题,检验费由我司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我司保证配料用品保证卫生安全合格,坚决不提供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配料用品。我司提供的指定商品保质期到达业主地点时有??个月以上。
八、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配送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保持手部清洁,并持有健康证件。
九、定期或不定期对运送食品运输车辆的进行清洗消毒管理,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防止污染。
我司本着“保障食品安全,享受幸福生活”的原则,以优良品质与信誉求发展,以客户为中心,保证做诚实守信的经营户。
作为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深知我们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商品销售发票、凭证要求保存2年以上。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采取食品质量先行负责方式,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制度。
三、严把食品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
四、做好库存食品的防潮、防霉等工作,保持货架、仓库卫生清洁。
五、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依据,不短斤缺两,销售时不拒绝消费者对计量器具的复核。
六、不发布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户外广告自觉报经工商部门审批后发布。
七、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建立商品质量联络员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企业(店)业主: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一、企业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样式(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二、企业刊播的媒体或其它传播媒体(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媒介完全一致。
三、企业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已和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保证书,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省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内容、样式完全一致。
四、企业保证不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审批文件提供给任何非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宣传活动。
五、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刊播的本企业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其非法宣传的法律责任由本企业承担。
六、企业保证追究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以上承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如发生刊播(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企业完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撤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广告的审批或备案以及暂停药品销售等行政处理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本单位向广大消费者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在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合法经营,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保证在食品加工中规范采购、储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切实落实餐饮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和科学管理水平,且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三、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做到自制的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中所使用的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四、严格按照许可经营范围进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使用剂量进行务案登记,并保证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对本单位自制的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让消费者能够知情消费。
五、保证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中依法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证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实行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规范使用。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___________(盖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