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暑假到了,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不发生游戏、交通、用电、游泳、饮食等安全事故,特与你们订立如下协议:
1、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
2、 不得到人工湖、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钓鱼、玩耍、洗澡。
3、 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4、 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 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
5、 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6、 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7、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8、 大雨天气,任何学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如遇洪峰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
9、 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避免雷击。
11、 不与陌生人讲话,一个人在家,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如有事情等大人回来再说。
12、 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13、 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14、 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15、 不偷不抢,不拉帮结火,不打架斗殴
16、不到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去玩,不参与。
以上各条请家长协助学生共同遵守,让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过暑假。
暑假时间安排:从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学生8月31日返校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老师签字:
建湖县中小学生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生命无价,安全为先。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生命健康安全,我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12岁以下儿童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3.骑车靠右行驶,不违章行车,不嬉戏打闹,不闯红灯,不双手脱把,不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过斑马线注意过往车辆,过街时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自身安全。
4.不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各种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电动三轮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5.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侯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文明乘车,不抢座,不打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6.家长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地点接送学生上、放学,不提前,不迟到。
7.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
承诺人:草堰初中 年级 班(学生)
(家长)
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交通文明关系到每一个学生和家庭的幸福,也是现代文明人必备的基本素质。每一位市民都有责任与义务维护城市交通文明安全,增强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与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促进城市文明环境改善与文明指数提升。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和交通信号,做到 一停二看三通过 , 红灯停,绿灯行 ,杜绝闯红灯,不违章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
3、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文明让座,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无牌照车辆。
4、在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离路边不能超1米);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边行走,要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5、为了自己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做到不骑电动车及摩托车上公路。
6、积极参加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交通交规的学习。家长承诺:
1、支持孩子参加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学习为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所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主干道环境和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出榜样。步行时,不闯红灯,不违章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驾车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不违章停车,不违规超车等。
3、做和谐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劝告家人、亲戚和朋友,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已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用自已的行动尊重生命,善待生命。
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一)学生承诺不驾驶5类车辆
1.不无证驾驶摩托车
2.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不骑行“死飞”自行车
4.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5.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学生承诺不搭乘6类车辆
1.不搭乘非正规接送学生车辆
2.不搭乘货车
3.不搭乘拖拉机
4.不搭乘超员客车
5.不搭乘超员摩托车、电动车
6.不搭乘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
(三)学生承诺不实施5种危险行为
1.未戴安全头盔不乘坐摩托车
2.不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3.不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4.不随意横穿马路
5.不闯红灯
(四)家长及社会公众承诺不实施5种行为
1.不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不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不非法集中接送学生
4.不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5.不系安全带或未戴安全头盔接送学生
学校班级学生家长签字
甲方:时堰镇小学 年级 班
班 主 任
乙方:家长(监护人) (签名)
学 生 (签名)
20xx年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境内一辆运煤货车与幼儿园校车迎面相撞,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目前,该事故已造21人遇难,17人重伤,26人轻伤。该车核载9人,实载64人,属严重超载。为了深刻汲取甘肃正宁校车安全事故的教训,国家有关部门紧急要求各地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社会各方面共同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交通安全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我镇社会繁荣经济发达,道路行驶车辆日益增多,时常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是,仍有部分家长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思想认识不足,不亲自接送孩子而让孩子独自乘坐一些“超载车”、“无资质车”、“病车”上学和放学,最为严重的超载数达200%,不可思议地把自己的孩子推到了危险境地的边缘。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我校各班级依据《东台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学生事故伤害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让家长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实行安全承诺制度。
一、我们家长保证大力支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部门为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构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钢铁长城。
二、我们家长保证经常性地与孩子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的交流,让孩子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我们家长保证能够亲自接送孩子,确保孩子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坚决不让孩子乘坐安全隐患极高的“超载车”、“无资质车”、“病车”上学和放学,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孩子确需乘车上学和放学的,也确保孩子乘坐有营运资质的不超载的车辆。若一意孤行而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与学校无关,家长自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