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服务承诺书

阿林

  我代表__民政局就加强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

  来我局进行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或上访时,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指引。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

  当事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书的`,且出具的证件和证明真实、齐全、规范,当场受理,当场发证;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条件,且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真实、齐全、规范,当场受理,当场办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我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做到便民高效。

  三、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

  我局通过政务公开栏、寿州网站民政网页等途径,把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向社会公开。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应办不办,超出限办等行政过错行为,严格按照《xx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