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规范检测管理、提升检测质量”活动,营造公正公平、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县质监局组织我县质检所、环境监测站、疾控中心等6家检验机构签署诚信检验承诺书。
1、承诺遵守《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检验工作的要求,严格依法施检,严格依据标准开展检测,确保检测公正、科学、准确。
2、承诺遵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等规定,确保检验资质合法有效,禁止未通过计量认证开展检测服务工作。
3、保证对外独立开展检测服务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干预和其他内部和外部的行政压力。
4、禁止伪造检验数据,禁止出具虚假报告,保证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可靠。
5、贯彻执行“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方便顾客”以及自行规定的服务方针,对所有顾客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对待,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
6、严格保守顾客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用顾客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7、认真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执行党风、行风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维护检测机构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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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05-15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严格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实行进、销台帐记录。
三、从合法生产企业进货,把好进货质量关。
四、绝不经营国家规定禁售的农业投入品,绝不销售假冒伪 劣、腐烂变质以及含一切违禁农药和高毒高残留农药 的农产品。违者处以商品等价值的10--20倍罚款。
五、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平价直销,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价格,让利于民。
六、店(摊)诚实守信经营,所有农产品明码标价,保证质量,不短斤少两,违者处以商品等价值的10--20倍罚款。
七、认真履行门前三包卫生责任书内容,自觉搞好店(摊)前卫生。
八、自愿接受市场管理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管理方针对市场举办的各种惠民活动,不在市场外占道经营。
九、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十、若出现违法行为,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十一、不得到禁止摆摊设点的地方和占道经营,一但发现有此行为,将每次从所交保证金中扣出200元作为违章经营的处罚。 十二、承担由自身销售的产品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本经营承诺书一式两份,市场管理方一份,本人一份。
承诺人:
年月日
重庆市凉风垭信用担保公司:
因 向 借款 、期限 ,其委托贵公司提供担保,为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本人及配偶自愿以个人资产及夫妻共同财产向贵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对上述借款、利息及产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个人资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在保证期间内不转让,不抵押、不处置、不转移。
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全部财产;
2、本人的所有收入;
3、本人及配偶名下的财产和权益。
三、本人同意在贵公司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进行追偿时,贵公司有权依法处置我个人资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并就处置所得优先受偿。
四、本承诺书为保证人及配偶提供,对贵公司行使权利不构成任何限制,不作为贵公司向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唯一依据。
五、本承诺书是不可撤销的,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全部履行债务时止。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
配偶(签字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址:
我叫 xxx,户籍地xxxx ,现住地 现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已出嫁子女及分户的子女)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全部材料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如有虚假我愿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淇滨区民政局、大河涧乡(镇)民政所及 窑洞村 村委会(社区)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管理。愿意积极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我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等与享受低保有关的事宜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到村(社区)或乡(镇、办事处)汇报并服从村委会合理、合法化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意积极主动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维护村(社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尤其是保持自家门前卫生清洁,绝不发生占用公共场地或在村道(公路)旁堆放杂料物品、倾倒垃圾、种植蔬菜等有碍村容村貌的行为,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本人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并接受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的处理;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积极参加村、乡(镇、办事处)举行的公益性劳动,若两次(含)不参加,我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6、我在享受低保期间保证按时到乡(镇、办事处)、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如两次(含)不签字验证,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7、我坚决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8、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本人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镇、办事处)、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或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其承诺书由其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扶)养人代为签订承诺书并代为履行相关承诺内容。
承诺人(代理人)签字(指纹):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为确保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药品,现我单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3、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不违规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4、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承诺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