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新疆通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本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工程如期送电运行;我单位在施工设备招标中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1、前期与电业部门所有对接与沟通有甲方给予委托全面协调完成直至到送电工程竣工。
2、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检验标准决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原则和业主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操作规程等,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
4、我单位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提供的成套设备一定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按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如有更换,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5、我方完全同意对不平衡报价的修正,并严格履行计量、变更程序。
6、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总工期的实现。
7、在施工过程中,我方一定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保证专款专用,绝不挪作它用。
8、在施工过程中,我方一定严格控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绝不挪作他用,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
9、我方承诺,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和提交工作。
10、我方承诺,对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应全力配合,对审计和稽查的有关意见无条件的接受并及时整改。
11、我方保证在工程结束进入运营期后,完全配合管理单位进行缺陷、遗留工程的修复、完善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甘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任何决定。
承诺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20xx 年 6 月 日
因__________道路工程,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__________公路__________路段施工。为确保在公路上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公路路容路貌和公路畅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下列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亮证施工。在施工现场悬挂《公路施工许可证》并公示施工单位、道路工程名称、温馨提示等信息。
二、围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围蔽所需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伍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做围蔽、安全警示后才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才撤消围蔽。
三、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擅自扩大开挖和围蔽的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避免施工扰民。
四、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道路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导交通措施外,并安排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施工路段的路面保洁、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得超出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摆放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10时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施工产生的余泥要及时清运,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余泥堆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重点路段要立即清运。运载散体物料、施工垃圾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许证件。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承担原状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以上施工措施,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并接受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章作出的处罚。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造成任何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
“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
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后产品。
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致: 公司
位于 的绿化栽植工程由本人进行承揽施工,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完工,以及为了保障本人所雇佣人员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作如下承诺:
1、本人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一切我所雇佣的人员的伤亡事故以及因施工给他人造成的伤亡事故以及对一切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苗木等)的损失或损坏,均由本人承担。
2、本人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患病人员、年迈人员及童工,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施工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音或其它问题而对雇佣人员、他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否则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现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贵司施工现场的要求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施工。
5、本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本人负责,如发生工程成品损坏、灭失等情形,本人承担全部负责,并不得影响工期。
6、本人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我所雇佣人员的报酬,不得拖欠,如发生拖欠给贵司造成损失,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进场工作前,已接受“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规定,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觉参加安全学习。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有事外出要请假,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在规定时间内归队。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5。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退场日起自行作废。
承诺人:(***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施工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时设置醒的安全提示标志。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区域,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后产品。
七、本单位愿意自觉接受业主、监理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承诺人:重庆 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执行《南宁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铁运【20xx】26号各项管理规定,深刻吸取工程指挥部“9.29”房间专业“三无”(无施工计划、无施工人员培训、无现场防护)机械上路基施工险性行车事故教训,强化营业线施工人员管理,确保施工行车安全、设备安全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我郑重向工程指挥部承诺如下:
本劳务队施工人员做到:
1、上岗前经过工程指挥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进入工地,戴安全帽,穿防护服,带上岗证。
3、临近营业线(20米内)或路基上施工,不随意穿越线路,不坐卧钢轨休息,来车时及时避让火车,上下班不在铁路上行走,施工工料具不放在侵限位置(距钢轨中心2米内),不短接轨道电路;站内施工不爬车、不钻车、不翻车。
4、在临近营业线(20米范围内)或路基上施工项目,提前3天报告工程指挥部专业副指挥长、作业队长和安质部,在没有安排好现场防护或防护员没有到位时,不擅自进行施工。
5、在临近营业线(20米范围内)或站内动土施工项目,不用机械挖土施工;人工开挖基坑或挖电缆沟时,先行勘察即有地下光电缆径路,确认避开后轻抱轻挖,保证不挖坏挖断光电缆,影响行车造成事故。
6、挖基础基坑施工,按要求做好支护,防止坍塌。
7、保证施工质量,不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
8、做好文明施工,做到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本劳务队如违背上述承诺,造成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施工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或不良行为记录通知书及D类以上等级事故(含D类),自愿接受工程指挥部2万元至10万元罚款。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确保专用线(专用铁路)的作业安全,严肃施工纪律,自觉杜绝施工过程中的“黑施工”及严重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违规、违章施工,作为专用线(专用铁路)方,承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xx]190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师[20xx]297号)、《太原北站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太北站技[20xx]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铁办[20xx]288号)及《专用线取送车及与取送车有关的安全协议》的规定,不随意在铁路规定的建筑接近限界内拆移、新建建筑物等。在专用线线路两侧或对专用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施工时,必须征得车站同意,与车站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施工中做到“八不准”:
⑴未按规定提报施工申请、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经车站批准不准施工;
⑵施工组织不到位,未按规定参加车站施工预备会议不准施工;
⑶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未接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或未得到车站值班员的准许不准施工;
⑷不准违反相关规定,超前、超量进行施工准备,施工中不准超调度命令许可范围施工,施工结束销点不准继续施工;
⑸施工负责人不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指挥不准施工;
⑹施工中机械、机具、器械及路材路料不准侵限;
⑺施工人员、机械、机具未登记不准占用未封锁的线路上道作业;
⑻不按规定设置防护隔离带、防护信号、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我们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强化专用线(专用铁路)施工安全管理,执行监管单位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自觉杜绝“黑施工”。
承诺单位: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