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珠海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放弃在珠海市备案资格,退出珠海市建筑市场。
一、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管理;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五、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六、违反珠海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七、企业驻珠海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八、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承诺人:
日期: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XXXXXXXXXXXX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X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X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X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X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承诺人:
日期: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承诺人:
日期:
1、本人郑重地承诺所呈交的毕业作业(设计),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完成的。
2、本人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和参考资料均加以注释和说明。
3、本人承诺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研究内容过程中没有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和伪造相关数据等行为。
4、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对侵犯任何方面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本人在合肥xxx有限公司典当借款xxx万元,借款期限为xxx个月,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针对本次典当借款,本人承诺和保证,在合肥xxx有限公司典当借款过程中所作的有关典当借款需要的一切信息完全真实。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合法、无遗漏,所做的陈述合理有据,所提供的担保物有充分的权限等。
本人承诺和保证:一旦典当借款成功,本人将按期按约定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绝不拖欠任何款项。
针对以上所提及的借款中的不诚信行为,一旦在本人身上发生,本人承诺和保证,出借人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在一切媒体或银行征信系统中公布本人的相关不诚信行为。对因公布不诚信行为所引起的任何不良或不利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因为不诚信信息的公布而引起的无法在相关商业银行办理贷款等业务),与出借人无关,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湘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湖南建筑市场。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