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宪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二、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并以行业公认之勤勉尽责精神完成当事人托付的法律事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工作目的。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以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业内外言行,以影响、加强公众对于法律权威的信服与遵守。
四、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五、应当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六、必须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七、应当关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八、必须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
为认真履行律师职责,我庄严保证: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和省司法厅、省律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讲政治、顾大局,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3、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收案、收费行为,禁止一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等手段搞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聘用非律师以律师名义执业;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禁止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
4、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管理,遵守律师事务所内的规章制度。
如违反上述保证,在接受调查期间自觉交回律师执业证,查证属实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本人申请专职律师执业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现在不是国家公务员,并符合《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专职律师执业身份条件。今后如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身份不符合《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时,主动及时报告所在律师事务所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并上缴律师执业证。执业期间保证严格遵守《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关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规定。如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期间不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洞口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承诺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