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
在接到贵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合同条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资料、民工工资支付、保修等方面的事宜对招标人承诺如下: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承认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5、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6、支付民工工资承诺:建立民工名册,每月按时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贵司的监督核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7、保修承诺:我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本工程的任何质量缺陷及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我公司在施工中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和积极接受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现就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做如下承诺:
一、设专职项目负责人,不擅自变更项目班子成员,如需更换项目班子人员一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五日内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数量要求。
三、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书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及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四周用砖砌体或彩钢板围档,高度不低于一点八米,封闭连续、完好、有效;施工现场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2、施工现场宿舍符合要求:室内净高不低于二点五米,每间居住人员不超过二十人,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两平方米,并且单人单床、通风良好。
3、施工现场食堂符合要求: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穿戴工作服、帽;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分设;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
4、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二)“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符合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洞口、临边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悬空作业按照规定实施安全防护;防护措施满足规范化、定型化的要求。
(三)垂直防护
1、工程主体施工采用钢脚手架、密目网垂直防护。
2、架体材料无钢木混用的,架体与墙体拉结稳定,架体基础、立杆、剪刀撑、大小横杆、水平兜网等节点符合规范要求,防护高度满足要求。
3、钢管、扣件按规定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设置
高层建筑施工或者在起重设备起重臂回转半径之内,设置的安全防护通道和安全防护棚满足双层防砸要求,其他人员固定作业和集中作业的地方设置具有防雨、防晒功能的防护棚。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建筑起重机械已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备案证。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并通过监理、安装、使用单位的共同验收。
4、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使用登记。
(六)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
2、外电线路防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3、配电箱洁净,外形尺寸符合规定要求,箱内电器产品质量合格,隔离开关使用透明的塑料外壳断路器。
(七)其他要求
1、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2、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安全生产内业管理符合要求:统一采用《建设安全资料管理系统》软件,设置专人管理,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关资料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施工现场有关验收记录及时、完整。
违反以上规定,接受建设安全监管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牢牢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每时每刻不忘质量,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对自己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负全责。为此,我坚决遵守本承诺书:
第一条:基本条款
1.1 本人受雇于浙江汉威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并从公司获得工作报酬;
1.2 本人现在公司生产制造部从事生产岗位的工作,并服从于车间工作安排和派遣;
1.3 为保证本人的加工、制造和安装的产品质量及生产过程中对质量保证的相关工作要求,公司已经向我披露公司的相关质量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
第二条:生产产品质量承诺
本人保证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质量管理规定从事生产工作,严格执行“二遵守” 、“三不准” 、“四不放过”原则:
2.1 二遵守:一是遵守工业标准操作规程;二是遵守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生产流程;
2.2 三不准:不准违规生产;不准有不合格品出厂;不准粗制滥造;
2.3 四不放过:凡有质量问题不放过;质量问题出现后不查清问题不放过;质量问题不整改、质量保证措施不带头不放过;质量事故负责人不处理不放过。
第三条:违反承诺书处罚
3.1对违背本承诺书第二条任一内容都将给公司产品质量造成无法挽回损失之后果,本人已充分了解,故承诺:保证对产品质量的过程及结果负责。
3.2如有违背本承诺书第二条任一内容的,本人同意按公司的要求作如下处理:
3.2.1 立即报告并返工整改;
3.2.2 停工反省,停工期间按事假处理;
3.2.3 按公司相关质量管理规定处罚;
3.2.4 按质量事故处理决定进行处罚;
3.2.5 调岗、降职、降薪;
3.2.6 解除劳动合同、辞退。
第四条:其他
4.1本承诺书的各条款在我受雇于公司的所有时间内都有效。
4.2我已全面理解了本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本单位(人)组织生产销售的果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现郑重承诺:
1、果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符合生产无公害食品(果品)、绿色食品(果品)的相关要求,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2、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的要求使用农药、肥料。特别是农药的选择和使用上严禁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
3、果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果品的`容器包装、工具等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果品无污染;
4、建立果树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果树各生育期农业投入产品的名称、用量和日期等。
5、如不按照上述承诺操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
20xx年月日
有限公司:
在接到贵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合同条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资料、民工工资支付、保修等方面的事宜对招标人承诺如下: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承认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达到
5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6、支付民工工资承诺:建立民工名册,每月按时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贵司的监督核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7、保修承诺:我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本工程的任何质量缺陷及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追求完美、步步领先”为宗旨,以“质量第一、用户第一、服务第一”为公司的质量目标。因此,本公司向用户做出一下承诺:
一、本公司新产品严格按照国际质量体系标准生产,出厂合格率达100%,产品管用30年以上。
二、凡是本公司的客户,均有权索取产品的相关资料,公司保证客观公正的介绍本产品生产技术和成产工艺。
三、凡本公司的用户在本公司一律指导安装,若需要技术指导,公司将在24小时内提供服务,最迟不超过36小时。
四、凡本公司用户在安装时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本公司将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
五、凡用户订货,本公司保证按时交货并指导安装,如遇特殊情况本公司将会通知用户。通知后如违约,则按总金额的2%赔偿违约金。
(上述承诺,本公司严格履行,若用户对本产品管材不满意,可向公司投诉。投诉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二条 质量修期: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所安装供应的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 2.保证所安装供应的电气设备及导电线路能够承受设计图纸所要求的额度;
3.质量保证自工程自工程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使用方人为原因以外造成的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保修期内,因电气设备及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房产管理局 施工企业(盖章):甘*********有限公司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