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沙河源辖区公共娱乐场所的健康、有序、发展,配合政府部门管理,特向沙河源派出所作出如下承诺:
1、未经文化部门许可,不擅自变动场所布局和主要设施,不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不擅自歇业停业。
2、定期检查场所状况,维护更新消防设施,确保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存在违规私设安装的`设施设备。
3、设置明显的禁止“黄赌毒”活动、核定人数、营业时间等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4、不得违反宪法精神、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教唆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文化市场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给予从重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保证经营者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努力塑造文明、健康行业形象。为此,承诺人特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依法经营、安全经营、文明经营。自觉接受文化、公安、工商、消防、安监、市场监督等行政部门的监管。
二、娱乐场所经营者必须按经营项目办齐相关证照,方可从事经营业务,实际营业地址和证照地址必须相符。相关证照和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悬挂在营业场所内醒目位置。
三、严格按治安、消防安全要求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措施,禁止明火照明,禁止吸烟,加强信息网络管理、消防、治安管理,制定应急和紧急疏散方案,按要求设置各种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灯和闭路监控电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娱乐场所如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立刻整改,将可能出现的治安、消防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娱乐场所经营者应自觉遵守上述条款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诺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