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不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二、不充当社会融资掮客。
三、不与贷款企业、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
四、不利用银行员工身份,借用或盗用银行信用进行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株洲市房产局开发办:
在今后的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未得到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前,绝不从事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绝不参与、支持或者协助该类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防止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生。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