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我承诺如下:
1、立场坚定,坚持党的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实行师德师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每一位教职工都应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3、切实提高依法执教的法制意识,全校教职工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自己的教学工作。
4、深入开展学习"抗震救灾中的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英勇献身,顽强拼搏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的活动,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品德高尚,行为规范。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6、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爱心育人,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7、注重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爱生敬业,勤奋工作,写好每一篇教案,上好每一堂课,批好每一次作业。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7、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不擅自收费,严禁有偿补课和有偿托教,不向家长索要或暗示馈赠钱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教师不得请学生代批作业、试卷,代*学生成绩册和评语等。
8、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行风监督员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同时敬请上级领导、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监督检查。
为了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我承诺如下:
1、坚持以法治教,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4、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6、尊重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8、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9、加强学习和自身修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要求。清正自爱,严格自律,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接受学校、家庭和社会监督。如有违犯,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一位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努力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平,更好的实践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办学宗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更上一个台阶,特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下:
1、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爱心育人,尊重学生人格,带头并要求教师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参加有偿家教。
2、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不擅自收费,要求教师不向家长索要或暗示馈赠钱物,不向学生推销课外书籍、资料等,不以组织辅导班、补习班、特长班为由向学生收费。
3、严格控制和规范招待费开支,坚决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的规定。
4、实行师德师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每一位教职工都应严格执行我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5、切实提高依法执教的法制意识,全体教职工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不参与赌博及迷信活动,反对邪教。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劳动纪律。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工作时间不得打牌、炒股等。
7、注重提高教育教学效果。要求教师爱生敬业,勤奋工作,备好每一个教案,上好每一堂课,批好每一次作业,与学生谈好每一次话,让每一位学生有成功的喜悦。教师不得请学生代批作业、试卷等。
8、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爱学生、家长、我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以上承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同时敬请学生、家长、我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积极配合、支持,共同落实以上承诺。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现代文明的传播者,必须始终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有热爱教师职业、献身教育事业的崇高理想;师德素养关系到孩子的前途,关系到祖国的命运。为了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履行人民教师的职责,特做承诺如下:
1、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排斥“差生”,不用恶俗语言侮辱学生。
2、不说粗话、脏话、落后话,不在学生面前打闹、开低俗玩笑。
3、不坐着讲课,不随意停课、调课、离岗,不在上课时间打手机。
4、不穿奇装异服、拖鞋进校园,不随地吐毯,不随地失弃废弃物
5、不在工作时间打牌、上网玩游戏,不做与工作无关
6、自觉执行教学规范,积极参加我校的政治、业务及各项公益活动,自主参与我校民主管理。
7、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关心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安全、健康,处处做学生的表率,以师者、长者的形象出现在学生面前。
8、为人师表,廉洁自律。遵守教育教学常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不迟到、不早退,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
为了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師,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并自觉接受各级领导、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参加非法活动;不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不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3)爱护学生、保护学生,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不体罚学生;不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4)自己遵守我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停课、缺课;上课时间不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之事。
(5)不弄虚作假造谣、传谣,不在网上发帖、跟帖,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教育教学工作中尽心尽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7)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热爱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8)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我校和集体荣誉。
(9)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泉州市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大超大办不良社会风气。
(10)严格遵守上级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在贯彻执行上级和我校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