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长接送孩子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孩子入园离园。(早上8:00入园,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30接幼儿离园。下午3:00上课,5:30接孩子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孩子离园,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家长必须耐心合作。
2、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孩子到幼儿园,孩子一定要亲自送交到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班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物器。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班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简洁易运动的服装,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自负。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幼儿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
11、为减少争端和 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报名时尽可能让你孩子参加学生意外保险,家长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2、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国家已于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你的合作与支持!
家长联系电话:
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二、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三、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五、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六、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安全是家庭幸福、快乐学习的保证。为强化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联络,明确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儿园与幼儿及家长特签订如下安全承书:
一、家长要注重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告知幼儿园固定的联系电话,积极主动与幼儿园、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幼儿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育,维护校园安全,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一)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入园。
(二)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攀爬走廊栏杆、窗户,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
(三)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闹,不滑楼梯,不玩危险性游戏,不有意在楼梯及过道制造堵塞和拥挤,用膳就餐文明有序。
(四)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不得触摸,应及时报告老师、
幼儿园派人修理。
(五)幼儿户外活动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持接送卡入校园,严格遵守刷卡、请销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及出走,离园期间不滞留校园内玩耍,按时回家。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强行抢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时走人
行道,主动避让过往行驶车辆。
(二)上下学不乘坐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照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得驾(骑)机动车辆上下学。家长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或车辆超员以及校车驾驶员被更换时,要拒绝让孩子乘,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运政部门举报。
(三)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乱吃零食,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物,不购买及食用“三无”食品及霉坏变质食品。
(四)严禁携带火种入校,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并自觉加入到“珍爱森林、
保护家园”行动中来,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上述事项,学生和家长共同承诺,幼儿园强化教育和监督。
幼儿园(盖章) (承诺人)幼儿姓名:
所在班级:小班 负责人签字:
家长签字:
二○**年四月二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二、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三、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五、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六、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甲方:XXX 乙方:XXX
20xx年 X月 X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做好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制度建设,充实和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切实履行对幼儿生的安全监护责任,确保每个幼儿生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严格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健全机制,责任到人。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校园安全制度,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大力排查,合力防控。定期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群防群控。
3.加强教育,应对有序。通过制定符合校(园)情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暴力伤害教育,组织安全防范应急演练等措施,加强校园内部的安全防范。
4.强化“三防”,提高防范。充分发挥“三防”作用。按照学生人数的3‰比例配备正规保安;按照“四个一”标准配备警用器械,按照幼教办〔20xx〕67号文件要求,规范安全使用警用器械,校园警务室达到“141”标准。
5.封闭管理,准入严明。指定1人负责对校园警务室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加强校园出入门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准入验证制度、登记制度、联系确认制度和物品查验制度,确保校园的封闭管理,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车辆及危险品进入校园。加强对在校学生、幼儿的管理,不得让学生、幼儿随意离开校园。
6.重点巡查,加强护卫。上下学期间有校级领导和值周教师在校(园)门口值勤,校园保安全副武装进行戒备,护校(园)队伍分批在指定地点巡查。
7.科学交接,确保安全。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持证交接制度,不得将幼儿交于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让人进入园内。
8.落实制度,有序上、下学。严格执行家长接送点制度、小黄帽制度、小学生路队制,确保校门至家长接送点范围内的秩序井然,确保无闲杂人员混入学生中间。
9.严格履职,确保平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因未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尊敬的各位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你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你们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你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承诺书:
1、家长接送孩子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孩子入园离园。(早上8:00入园,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30接幼儿离园。下午3:00上课,5:30接孩子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孩子离园,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家长必须耐心合作。
2、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孩子到幼儿园,孩子一定要亲自送交到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班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物器。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班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简洁易运动的服装,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自负。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幼儿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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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国家已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你的合作与支持!
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一名门保人员,对本园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镇、园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园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本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门禁制度。
2.确保全园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始终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参加园组织的安全教育,明确岗位职责。
4.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上下岗之间要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准留空岗。
5.对来访人员应做好登记,对外来人员或身份不明之人员,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安要求经过相应登记后方准许进园,为将工作做的更加细致,离园时务必核对登记单,以确定来访人员已经离园。凡推销人员、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对形迹可疑之人应将其拒之门外。对未经同意强行闯入园之人员,应及时报告园领导(紧急情况下可拨打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并及时跟随该人员,阻止事态的扩大。
6.每天放学后、夜间、节假日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事态严重的直至拨打110、119等紧急电话。在夜间、节假日期间开通红外报警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7.维护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秩序,制止幼儿、家长在校内骑自行车,督促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有序、规范摆放。保持门卫室及周围的清洁卫生。
8.做好报刊、信件及相关物件的收发工作。
承诺人:
20xx.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