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财务控制和监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全局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本人向局党组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守机密:严格遵守国家、本局保密制度,除法律规定或局主管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无关人员或外界提供或泄露本局的财务信息,对各核算资料和财务指标做到不泄露、不传播、不丢失。
二、规范审批:财务审批手续应严格按照财务内控制度和财务审批权限的要求,先报分管领导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人员进行核验。
三、档案查阅: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分管领导同意,如需复印会计资料经主管领导同意,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属特殊需要,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四、认真核算: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五、从严管理: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六、搞好分析:定期分析、检查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七、及时清欠:严格执行单位公务借款规定,并依照随借随换的原则,督促借款人及时履行报销程序并还款。对外部欠款,应先由领导审批,财务人员方可核验结算。
八、纪律追究: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财务规定或手续不全的开支、非正规的发票和单据,会计人员一律不予受理。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违反承诺,愿意接受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局存一份,承诺人一份。
主要负责人(签名):
分管负责人(签名:
承诺人(签名):
日期:
为了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本人对会计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1、按规定审核、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予以扣留,请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2、按规定填制、审核记账凭证,内容完整,印章齐全。
3、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账簿封面与启用表内容填写齐全,并按要求办理建账监管手续。对伪造、变造、故意毁损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正确运用会计处理方法,不随意变更;正确使用会计更正方法,账簿无涂改、挖补、刮擦现象。
5、按规定核对会计账簿,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运用会计电算化记账时,要做到电子数据与纸质资料数据相符。
6、按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按规定装订、保管会计资料。运用会计电算化记账时,做好数据备份,保证不毁损、灭失。
8、调动工作或离职,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9、按规定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0、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拒绝、隐匿、谎报。
二、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热爱会计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职。
2、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信守承诺,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的.商业秘密。
3、廉洁自律。不收受贿赂,不贪污钱财,按法律、法规自我约束自己的言行。
4、客观公正。按会计业务事项的本来面目反映,不搀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意见左右,不偏不倚地处理会计业务事项。
5、坚持准则。在处理会计业务事项过程中,时时刻刻严格按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能有所松懈。
6、提高技能。不断更新知识,会计专业技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做到会计年限越长,专业技能越高。
7、参与管理。积极参与财务管理,间接参与单位的其他管理活动,为领导当好参谋。
8、强化服务。在内外交往中,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三、严格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依法办理涉税事务。
1、按时申报纳税,按规定提取、缴纳国家税款,不延期申报,不参与偷、逃、抗、骗税。
2、按税务机关要求办理其它涉税事务。
四、遵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不断更新知识,及时办理注册登记事宜。
1、按规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事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得涂改和转借。
2、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和内容。
承诺人:
日期:
作为一名在财务岗位上工作的党员,为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郑重承诺如下:
一、恪守岗位职责
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和基金监督工作,同时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遵守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切实遵守工作程序,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严守国家秘密
因本职工作的特殊性,应加强保密意识,认真学习保密知识和技能,切实履行承诺,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坚守人民利益
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服务人民群众,重人民利益,轻个人小利。
五、信守共产主义
加强党性修养,发扬奉献精神,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时刻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