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评审及考试工作程序进行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2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将按照张掖市人事局《关于在职称申报评审考试工作中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的通知》(张人职[20xx]37号)规定,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年月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安全条件,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特制定本承诺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一年内建成示范矿井。
6、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7、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
8、按规定配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9、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0、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严防煤矿职业危害的发生。
11、不能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以上承诺,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我矿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自觉接受处理。
承诺人: 煤矿企业负责人:
xxx年三月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写作模板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我已仔细阅读《20xx年xx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签名:
二0XX年 月 日
xx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159号令规定,我公司向贵委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鄂建[20xx]126号)的要求,对申报资质材料(包括登录在湖北省住建厅网站“资质网上申报系统”中的企业基本信息)的全部数据、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所有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xx]200号)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资质申请若经核准,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一年之内不作变更。
住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出台后,如我公司不能达标,可由资质审批部门撤销本企业相应资质。
特此承诺。
承诺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