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承诺人:
日期:
我是报考参加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分数的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 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 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 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 在考试期间,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属于自动放弃考试。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日期: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或学生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有关部门,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理,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塑诚信人生,共筑诚信校园。
承诺人:
日期:
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20xx年6月20日18级中药学4班晚上开展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的班级活动,每个同学都签了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1、细节处的诚信尤见真实,心灵中的纯净更是可贵。
2、树道德之风,立诚信之本,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学生。
3、从诚实考试做起,以诚实守信的实际行动创造辉煌的明天。
4、三年磨剑志存高远竞蟾宫折桂,百日攻关脚踏实地誓金榜题名。
5、拼搏,以有限时间挑战内在的潜力;奋斗,用不懈努力铸就无悔的青春。
6、自信是你成功的基石,沉着是你飞翔的翅膀。
7、与诚信携手同行,与舞弊挥手作别。
8、优化考试环境,提高考试质量。
9、严谨治学,诚信为人。
10、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11、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
12、以实力验证自我,以诚信构筑人生。
13、以诚实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
承诺人:
日期: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本人坚决遵守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不违规报考。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手机、手表等其他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并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不带走也不损坏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不违规申报、不提供相关虚假材料。
如有违反上述条款,本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日期:
1、考生应将有效证件放置在桌面备查。
2、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和其它具有通讯、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如已携带进入考场的,请务必关机并关闭闹钟后放置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违者一经发现,不论物品是否属于考生本人的,一律以违纪论处。
3、开考前应清空课桌抽屉,抽屉内不准留有任何书籍、纸条和其他写有文字的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不论物品是否属于考生本人的,一律以违纪论处。
4、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座,未经允许不得自带草稿纸,不得以备用为由在课桌上放置多余的文具。书包、笔袋、纸巾和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务必放置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5、《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条规定:本科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0的毕业生,无考试作弊行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确切理解为:考试作弊者,无论其后的行政处分解除与否,都将不会被授予学士学位。)
承诺人:
日期:
我报名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xx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20xx最新公司承诺书)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承诺人:
日期:
我是参加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
日期:
我保证认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在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类型的校内考试重点做到以下十点:
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听监考教师宣布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照监考教师指令进行作答;
2、携带本人校园卡或临时考试证参加考试,按主考老师安排隔位或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监考人员随时检查,考前配合监考人员整理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
3、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场肃静,不得自带草稿纸或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将试卷写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试过程中不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不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不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6、考试过程中将手机关闭,不使用电子设备或通讯设备;
7、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不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不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8、不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10、不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承诺人:
日期:
一、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二、本人承诺在复习迎考期间会尽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绩,认真复习、主动帮助其他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三、本人承诺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秩序,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也不帮助他人作弊,身边如有同学有作弊的倾向会及时阻止。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