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居住承诺书
一、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房产;
二、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领取征收安置补偿金;
三、未处在征收安置过渡期间;
四、未享受廉租房或公租房;
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六、未租住公房;
七、未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八、未持有自行修建、能满足居住需要且人均建筑面积超过15平方米的'无证房屋;(如果有自建无证房屋的,承诺内容为:持有自行修建、能满足居住需要的无证房屋套,面积为平方米,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
九、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自愿接受以骗租行为给予的惩处,公租房承诺书,承诺书《公租房承诺书》。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共同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承诺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