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燃气公司关于有关安全使用天燃气的有关规定及为了园区的业主/租户能够安全的使用天燃气,本园区的业主/租户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处以下规定:
一、未经天燃气公司的许可,严禁私自改动、封闭天燃气管线及天燃气表,否则天燃气公司不予通气。注:天燃气表及管线应外露,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检修。
二、房屋装修期间严禁使用天燃气,并且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天燃气表及管道被破坏。
三、天燃气管道通气后应经天燃气公司专业人员调试后才可以使用。
四、建议业主/租户第一次使用天燃气的时候,在物业管理处有关人员指导下使用。
五、天燃气管道旁禁止私自布设用电线路,严禁存放易燃品。
六、天燃气表为天燃气公司计量天燃气用量时使用,不能随意拆改。
七、每次使用完天燃气,应检查是否关闭好灶具阀门和出气管阀门。
八、家中无人时应尽量敞开室内的门窗,以便一旦漏气可以及时散开。
注:如因业主/租户或装修人员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能正常通气及财产的损失由业主负全部责任。
胡同**号
业主签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因 工程施工,我单位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占用 (路段)进行作业。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现就占道现场施工期间安全文明作业方面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2-1998)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xx)》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交通诱导标志、施工标志,以及按规定及方案设置或调整相关交通设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施工标志的设置将严格根据道路情况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分别提前在1公里、300米、200米、50米处设置作业标志和限速标志(高速公路则提前在2公里处设置),同时在50米处设置窄路标志、反光锥,第三次提前在5-10米处设置作业标志,并用若干个反光锥与作业现场后方侧边沿成45度角相间摆放至施工地点围挡处;分别在作业区后50米和100米处设置解除限速标志;夜间占道作业则在300米、50米及作业围挡处增设自发光交通安全设施。
(二)施工现场将严格按要求设置围挡,凡挖掘道路产生落差的,将采用不低于1.8米且带有反光标志的围板进行连续封闭围挡。
(三)施工期间将设专人进行巡查、维护,确保施工期间施工路段相关交通设施与占道现场交通组织始终保持一致,并确保相关设施及围挡齐全、完好;发生设施损坏、缺失的情况,将在当天予以修复。
(四)夜间施工白天回填临恢复通行的路段将铺垫至少2厘米厚的钢板确保行车畅顺。
二、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及交通协管员必须穿反光衣进行作业。
三、作业车辆将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出施工现场,且作业车辆自身将装备自发光可变信息指示牌(指示牌按大型车长1.95米×宽0.8米、小型车长1.6米×宽0.6米、微型车长1.25米×宽0.4米设置),并随车携带施工隔离设施。
四、施工现场的材料、废料、垃圾等杂物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堆放。
五、施工完毕后将做好善后工作,清除障碍物,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以及相关交通设施按道路安全通行技术要求和标准恢复路面,并及时报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辖区交警大队,在验收合格后恢复通行。
六、定期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其交通及安全文明作业的意识。
我单位将严格按上述承诺组织实施占道工程,若因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拥堵或其它事故,我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承诺。
附:《占道现场安全文明作业示意图》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企业在一般液态单元和一般膏霜乳液单元的产品生产上会出现设备共用的现象。这样讲容易出现交叉污染等现象,破坏产品原有特性。为保证产品质量,我们进行如下生产五要素的风险识别与管控;
1、所有人员在进入岗位时都必须进行三级培训,车间定时召开班前会、班后会,期间对近期的生产情况、质量情况进行通报,提醒,避免问题的产生。质量管理对生产过程进行巡查、监督,确保所有的操作都符合标准要求,确保无主观故意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
2、设备操作人员会先对设备进行点检,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按照规程进行设备清洗消毒,实行产前产后清场的制度,在不同品类的转产前,对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不会产生交叉污染的现象。
3、对物料进行入厂前的符合性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对物料的属性、状态等信息进行标示、记录。
4、按照化妆品许可规范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善的设备清洗消毒操作标准额和清场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各项规定进行周期性验证,确保标准的有效性。
5、定期对车间环境进行消毒、检测、验证,整体的运行情况良好。各项设施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化妆品生产的要求。
本公司按照最新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多品种共线生产进行了安全性生产风险评估分析,通过分析并提供了《多品种共线生产风险评估报告》,表明本产品不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性风险物质。
不同类型的产品公用设备生产,我司会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清场、清洁、消毒、隔离,避免交叉污染。如有不实之处,本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市消防主管部门对装修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维护本物业的消防安全经自愿同意,确定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为本单元物业区域防火责任人,本人/本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及遵守以下装修防火安全责任,违者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一、 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时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防火责任人,并将防火工作方案(包括防火安全措施、火灾应急方案)报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以确保装修施工期间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业主/使用人外包或自承的二次精装修工程,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装修使用材料的检测证明、防火安全措施及防火安全负责人名单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上报,同时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如未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自行设计装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负责。
三、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应由防火负责人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四、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由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好动火许可证后方可施工,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动火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五、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不允许在施工现场及大楼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施工现场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时,不准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叉作业。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无证动火。
七、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登记备案,同时在施工现场做好保护。
八、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其他消防设施,必须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性。施工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提前将电气设备的功率、用电部位报物业服务中心,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要按指定部位取得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乱接拉电线。
十、施工现场需停水、停电、停气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一、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双方之间要另签防火安全责任书。
十二、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要承担其施工现场内的一切防火、治安等事故责任。
十三、在物业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并做好相应保护后方可施工。
十四、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施工人员须遵守物业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物业服务中心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纠正。
十五、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并造成后果,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申请的本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承诺人:
签字:
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解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设置市容审核有关要求,现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1、根据城市市容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报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
2、本单位承诺设置场地无侵害他人利益,周邻四至关系由本单位自负。如果发生周邻纠纷,本单位(业主)愿立即停止施工,自觉接受主管部门收回许可证等处罚,待协调解决后恢复施工。
3、本单位承诺严格按审批意见书的内容、规格、位置设置,不违章设置或超范围施工。
4、如果发生超审批范围设置施工或场地纠纷,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行拆除或由执法部门拆除。
5、如遇城市建设、规划调整或其它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本单位愿无条件拆除。
7、本单位承诺施工期间设置安全防护网和警示标志,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环境卫生整洁,确保现场安全。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后方组织施工,保证施工人员执证上岗并系戴好安全带(安全帽)按规范施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8、本单位承诺定期维护更新、失去使用价值时自行拆除。因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或临时施工发生倒塌、脱落、坠落或造成他人损害的,本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本单位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为了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和总公司对我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落到实处,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下,我标本着对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对分管各职能科室制定了以下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总目标
1、人身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无重伤以上事故发生,死亡人数为零。
2、事故控制目标: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管好分管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煤矿三大规程,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
3、履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规范化。
4、加强单位技术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单位技术员岗位技能水平。
5、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7、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领导值跟班制度,切实解决生产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8、履行公司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9、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绩效,年末由主管经理统一进行评比,奖励与处罚按照公司有关奖惩制度执行。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人(签字):
二0xx年五月十一日
为了班级的全体成员在此次志愿活动中的安全,特在此做出安全承诺:
1上下车有序排队,不拥挤,不在座位打闹,不把手 伸到车窗外。
2不乱丢垃圾,不乱采折花木。
3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如有事向组长打报告,手机保持开机。 4不要私自外出游玩,有特殊情况向安全负责人打报告。 5春游活动期间不做危险游戏,说粗口。 6不做有害他人社会的行为举止。 7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 8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中医学3班班委会 20xx.4 学生签名:
为实现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我们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公司的各级最高管理者是职业安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事务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职业安全健康表现是公司奖励和聘用员工及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三、在生产活动中将职业安全健康放在优先地位,加大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投入,加强生产技术及设备的改进,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火灾、爆炸、跑黄、有毒有害气体的泄漏及伤亡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全面、持续地识别、评估、控制与运行过程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风险,定期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来持续改进我们的职业安全健康业绩确保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对周边环境的保护;
五、提供全体员工的培训,增强职业安全健康意识;
六、定期公布职业健康业绩,通过公众的监督,使我们的职业安全健康业绩得到持续改进,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八、努力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品质产品。
我已熟知易制毒、易制爆、民用爆炸物品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即:使用和储存管控类危险化学品要建立台帐,严格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双锁、双人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教学、科研、生产过程中使用和储存的管控类危险化学品数量和流向;加强使用和储存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管控类危险化学品被盗(抢)、丢失等事故,一旦发生被盗(抢)、丢失等事故的,应立即报告。并且承诺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如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工号 联系电话:
学院(盖章): 实验室:
实验室地址: 储存房间:
签署日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
(二)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安全是家庭幸福、学习快乐的保证,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积极人生态度。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健全校区和家长联络,明确教育管理责任,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校区实际,特签定如下学生安全承诺书。
一、学生遵守校区规定,不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学习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铁条、钢管、木棍等易伤人的危险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到校。
二、学生可邀请同学或者好朋友一起来校区学习,但须认真学习并遵守校区纪律,否则,校区老师有权请其离开校区。
三、学生不得私自出校区约见同学,不得串通校外人员来校寻事、辱骂、威胁或者殴打同学。
四、学生需随身携带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得私拿公物及他人物品。
五、学生在固定教室学习,不随便串教室、办公室。严禁在自习室、楼道内大声喧哗或追逐打闹。
六、学生在校区自习期间,需服从校区老师安排。从到达时间到离开时间的这段期间内,学生安全由我校负责。若有事提前离开,需有家长请假。 若因不服从管理安排造成的一切安全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七、学生在来校区或从校区离开的路上,安全由学生自己负责。请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八、为保证学生安全,在自习期间或者中间休息时,学生活动范围不得超出校区。若需购买文具等学习用品,请与校区老师沟通,由老师帮助购买。否则,一切安全自负。
九、校区不提供餐饮等服务。学生自己在外购买的食品等饮食安全,由家长、学生负责。
上述承诺,请学生严格遵守,由老师和家长予以监督。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