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我自愿以我的工资收入为借款人 提供反担保,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 ,担保期限自借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为解决妇女创业人员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如果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导致嫩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信贷资金损失,我愿意从我本人财政统发工资中按月全额扣缴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发放后,借款人私自转项骗取国家财政贴息资金的,一经发现后,严格按照《担保法》规定及有关合同追究其经济责任,不属于贴息项目的,担保公司不给予贴息,嫩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可提前中止借款合同并收取借款本息,借款本息偿还有困难的,将于次月起开始扣缴担保人工资至贷款全部还清为止。
特此承诺
担保人:
财产共有人:
20xx年 月 日
__________学院:
本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系(院、部)_____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毕业后变更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本人在全部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前,自愿将毕业证、学位证交由学院代为保管,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后,返还本人;
8、若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 所在院(系)(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受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关心和照顾,于_________年______月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人感谢国家及银行对我的帮助,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一定要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
一、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三、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学习,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四、在校期间未在学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五、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等原因离开学校,保证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中途休学、停学等原因暂时离开学校,及时告知开发银行银行和县资助管理中心。
六、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开发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贷款逾期一年未还,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借 款 人(学生): 身份证号:
承诺人(手印) 共同借款人(家长): 身份证号:
承诺人(手印)
年 月 日
__________学院:
本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系(院、部)_____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毕业后变更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本人在全部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前,自愿将毕业证、学位证交由学院代为保管,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后,返还本人;
7、本人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并保证在还清贷款前的每年12月20日前贷款用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供银行扣付当年利息;
8、若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 所在院(系)(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