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承诺书五篇

刘莉莉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1

平凉市建筑管理处:

  本人有幸承建 工程施工,为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改善全市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现对该工程文明施工作如下承诺:

  1、 该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管理,四周均按标准、规范及创建“文明工地” 实施方案要求连续设置砖砌围墙, 高度不低于2.5米,灰色砖柱、白色涂料刷面, 灰色琉璃瓦压顶,正立面及沿街主立面墙体均用规范字体书写宣传标语.

  2、 工程施工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 宽度不小于5米,用料及制作必须坚固、美观。大门口要设立门卫并建立值班制度,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要佩戴“工作卡” 。

  3、 工程施工现场主要进出口道路、材料堆放场、加工场要搞砼硬地坪,实行硬化处理, 人行道可铺煤渣或级配石土,整个施工现场要保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防止污水横流。

  4、 施工围墙外不堆放砂石等材料,占道施工,并随时保持工地周边沿街路面的清洁卫生.

  5、 运输工地材料的车辆尽量保持不抛撒漏,若出现立即安排人员清扫干净.

  6、 建筑工地脚手架二步以上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

  7、 施工现场尽量保持干净整洁, 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必须按总平面图的布局堆放、设置。砂石散料要砌体围档,杆料要用立架存放,各种块料要堆放整齐,并分别悬挂材料、机具的名称、规格等标牌。

  8、 在工地的醒目位置,集中悬挂“六牌一图” (工程概况牌、施工人员概况牌、安全十大纪律牌、十项安全措施牌、卫生须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牌图规格,一般应不小于120×80㎝。

  9、 施工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10、 本人若未按上述承诺要求实施工程施工,自愿接受市建筑管理处取消投标资格,停业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特此承诺

  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

  承诺人: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2

  公司需进入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置地广场栢悦公馆4#楼项目部现场内施工,为了安全顺利生产,本公司承诺遵守如下规定:

  (1)本公司委托全权负责本公司在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配合总包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进入现场的人员只在施工所需的范围内活动,不涉足其余的地方。

  (3)进入现场的施工设备、机具和材料,有序布置和堆放在总包部指定的区域,不防碍现场施工道路、消防应急救援通道等。

  (4)进入现场的人员遵守总包部的安全规定,不违反总包部的安全禁令,不破坏总包部的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等。

  (5)现场作业人员熟悉本施工场所的危险因素,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如果因施工需要,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危化品进入现场,事先向总包部如实申报,总包部同意及认可我方采取的安防措施后,以上物品才入场使用。

  (7)我方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制度、作业规程组织施工生产,严格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8)如果我方的施工活动与总包部的场地、设施及施工活动有冲突,我方将先与总包部协商,确定合理方案后才施工。

  (9)如果施工活动会临时破坏总包部的场地道路及安护设施,则经总包部同意后,我方才开始实施,并负责恢复原样。

  (10)我方积极配合总包部的'消防疏散应急演练和施工生产检查活动。

  (11)总包部有权检查我方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权制止我方不安全的行为。

  (12)因我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承担。

  公司(公章) 年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3

  为规范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安全,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本人向公司慎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三、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确保安全运输。

  四、保证营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等),并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五、不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营运载客。

  六、如遇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七、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

  八、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承诺驾驶员: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4

  为了顺利的完成20xx年校舍安全工程第二批次第六标段(丰台八中)的施工任务,特承诺保证如下:

  第一条 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保证畅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 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废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学校下水道;不得破坏校园里的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三条 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第四条 施工车辆进出丰台八中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建设单位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六条 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 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八条 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条 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严防工人煤气中毒。

  第十条 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我单位甘愿接受工程项目部对本单位的任何处罚,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民事或刑事责任。

  承诺保证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5

  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承包人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人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电话或口头安全整改,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周记东 同志负责与承包人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承包人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承包人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所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二条 承包人安全责任

  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人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施工能力证明、历史业绩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承包人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承包人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人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承包人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9、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承包人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承包人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场所,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在电源插座上以及使用电炉子等。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3、承包人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

  1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承包人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承包人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5、承包人不得雇佣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入校园施工。

  16、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不得随地大小便。

  17、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电话等书面或口头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四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承包人的安全保证金。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承包人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承包人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承包人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采取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承包人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承包人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承包人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承包人人员无故到施工区域以外的地方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承包人按 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承包人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一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承包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3、承包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承包人编制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甲、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