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个人贷款用途承诺书

王明刚

平安银行个人贷款用途承诺书

  导语:承诺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本人 证件号码: ,向平安银行申请(业务品种) 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贷款期限为 个月。该贷款用途将用于:□个人消费 □企业经营(二选一),并承诺不用于房地产开发、购买住房和股票等权益性投资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

  若选择个人消费用途,还请在下述选项中选择具体用途(最多可同时选两项):

  □消费 □装修 □教育 □旅游 □婚庆 □其它

  1、本人承诺取现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的?%(且不超过人民币?万元),剩余资金全部采用POS消费方式使用。

  2、针对取现使用的贷款资金,平安银行有权要求提供相当于使用金额100%以上的贷款资金支付凭证。自平安银行要求之日起,如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资金支付凭证,则银行有权自提现之日起,在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100%征收罚息,直至收到符合条件的贷款资金支付凭证或贷款提前收回(仍按合同约定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

  3、平安银行接受能够证明贷款资金支付行为的'合同、发票、收据和订单等文件,常见贷款资金支付凭证证类型如下。本人将根据选定的贷款用途提供表格中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以下资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本人已清楚了解以上内容,并同意遵守平安银行对申请贷款资金使用的监控。

  借款人:

  本人已向借款人清晰解读上述内容,并见证借款人亲自签名确认。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