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__环境保护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行政相对人到环保机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指引。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行政相对人到环保机关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初审、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年检,在行政相对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环保机关受理即办;行政相对人到环保机关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料齐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转报;行政相对人到环保机关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属县级审批权限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环保机关收到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后分别在30日、15日和1日内完成审批工作;行政相对人到环保机关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在行政相对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由局审批项目领导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30日内到现场验收,30日内并批复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三、落实“一站式”服务制。按规定办理环保行政许可事项时,一律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凡需要环保机关内部多个部门办理才能完成的事项,按照“内转外不转”的原则,由环保机关内部传递完成,所有办事结果一律从窗口反馈。属上级审批权限的事项,环保窗口告知办理程序,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四、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环保机关应向社会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收费依据、范围和标准;公开环保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环保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应办不办、超出限办时限、不按效能规章制度办事发生行政过错行为,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69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