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保证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园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请家长每天上午7:30——8:30分之间、下午1:30—2:30分之间将孩子送到园内,为了孩子的安全,入园时必须将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师手中,并当面交接,不要让孩子自行在园内玩耍,以防意外发生。在将孩子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幼儿来园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三、孩子早晨来园后应送保健老师处晨检,半托幼儿如有需要喂药者,请将药交与保健老师处,注明用法、用量,并请签上家长姓名,另接有关部门通知,本园谢绝代喂抗生素及补品类药物。
四、一般情况,不要让幼儿无故缺席、迟到。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来园,请事先向教师递交假条做好请假工作,让老师心中有数。
五、孩子的接送: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为了安全,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联络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有参加园外兴趣小组的幼儿,请家长提前告知老师,签好委托书,并由园外兴趣小组老师持委托书接送幼儿。
六、幼儿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过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为保证孩子离园时的安全,请家长注意:(1)离园时,因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请在接孩子时能尽快离园,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由责任自负。(2)穿行楼道时教育幼儿爱护楼道内的设施,提醒幼儿逐级行走,不跑不跳,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未经许可,家长不要擅自进入幼儿教室;半托幼儿进餐时,家长如无特殊情况不要探视孩子。
九、幼儿来园、离园路上及在园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
家长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幼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教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幼儿园
随着夏季到来,我国进入了高温、强降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 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为了保证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精神,积极做好防患工作,我园与各位幼儿家长(监护人) 签定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各位家长要明确自己是幼儿安全第一监护人, 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认真履行监护和教育管理责任。
一、家长加强对幼儿的防溺水知识教育,落实以下监管责任:1、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护送幼儿入园、按时接幼儿回家。 2、严禁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到河边玩耍或同意幼儿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儿独自到河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下,准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后,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幼儿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校或推迟到校,可在家长帮助下电话向老师请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雨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预防雷击事故发生。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幼儿无家长接送独自入园或离园(家长接出幼儿园后让孩子独自回家)途中发生的; 2、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到校发生的; 3、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幼儿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 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到河边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险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幼儿在我园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
学校(章): 幼儿园 班 班主任: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回 执 单 (将此回执单交班主任,班主任交学校)
学校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已收悉, 我将按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对 班 ( 此处填幼儿名字 ) 的教育与管理,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尽到家长(监护人)责任。
学生家长签字: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驾驶人要求
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二、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
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三、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
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1、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2、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3、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
4、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6、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承诺人:
日期:
尊敬的各位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你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你们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你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承诺书:
1、家长接送孩子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孩子入园离园。(早上8:00入园,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30接幼儿离园。下午3:00上课,5:30接孩子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孩子离园,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家长必须耐心合作。
2、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孩子到幼儿园,孩子一定要亲自送交到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班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物器。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班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简洁易运动的服装,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自负。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幼儿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
11、为减少争端和范文网为您提供大量免费范文!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报名时尽可能让你孩子参加学生意外保险,家长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2、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国家已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你的合作与支持!
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