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诚信应考承诺书

李盛

  中考诚信应考承诺书篇【一】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15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中考诚信应考承诺书篇【二】

亲爱的同学们:

  孟子有云:“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诚信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而诚信考试是大学生的基本行为规范,更是大学生应具有的道德素质。

  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来临之际,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树立我院学生诚信意识,弘扬我院优良学风,培养刻苦学习、诚实守信的作风,树立人文学院学子自尊自律的良好形象,现号召我院全体同学在期末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坚决杜绝各种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展现自我水平,用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实力。

  同学们,让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发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学习作风,诚信应考,杜绝一切形式的作弊行为,实现考试零违规。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考场考风,为促进我院的学风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力!考出风格,考出人文学子的水平!

  最后,衷心祝愿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