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服务承诺书

马振华

  我代表xx粮食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到粮食局联系工作、办理公务、反映问题、咨询有关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及时办结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引导。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

  上级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就某单项工作提出具体办理要求,粮食局在3个工作日或在其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场作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自受理之日起,在1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来信来访,上级要求上报结果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结果,无期限要求的按《信访条例》规定时间上报结果;对所属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自收文之日起,在12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或答复,紧急事项,当日或次日做出批复或答复,逾期不能作出批复或答复的,应向请示报告单位说明理由。

  三、实行政务公开制

  以多媒体、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等形式公开如下事项:1.县粮食局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联系方式、工作纪律;2.粮食审批项目名称,办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3.行政执法依据、权限和程序、执法人员名单及行为规范,主要行政处罚决定;4.粮食局的采购和招标目录、名称、限额、标准、程序等;5.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及其完成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应办不办,超出限办时限,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妨碍优化发展环境行为的,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电话: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