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校对暑假留校学生的规范管理,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自愿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学生,我就自己的日常行为表现向学校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留校期间能与平时一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二、保证留校住宿期间严格遵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办法》,服从统一安排和管理。
三、留校住宿期间能特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能妥善安放,由自己负责保管。
四、保证严格执行我校公寓现行的作息制度,按时回室,按时就寝,未经二级学院批准,不私自离校及校外租房居住,无正当理由不迟归,不夜不归宿。
五、保证在学生公寓内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保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
六、保证在暑假留校期间从学校外出时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自己负责。
七、保证在暑假留校期间不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游泳,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本人自己负责;
八、保证不在学生公寓内酗酒、、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
以上安全承诺,本人保证认真遵守,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若有违反,学校可立即取消本人假期留校住宿资格。
承诺人:
日期:
本人是XX系XX班学生,按学院“关于学生在校外住宿的有关规定”申请在校外住宿,特慎重承诺如下:
1.提供的在校外住宿的证明材料等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学生校外住宿应签订安全承诺书。
2.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事,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3.学校已经向我详细说明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我本人应承担的责任,我承诺将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一旦发生各类伤害事故,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4、如果我的居住地点发生变化,我将立即向学校报告居住房屋的详细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以上内容经本人、家长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承诺书未尽事宜,遵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
日期:
为保证假期留宿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切实加强对申请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针对有特殊情况要求留宿学生的实际情况,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长江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留校学生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定,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做文明学生。
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交通、饮食安全,不到江边游泳。
3、服从学生宿舍管理员的管理,进出楼栋出示学生证,晚间10:30分前必须回宿舍楼。
4、不得留宿校外人员,特殊情况外出不回宿舍住宿,事先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签署意见后的请假条交与宿管值班人员。
5、严禁使用违规电器。
6、留宿期间如不履行本承诺内容,宿管中心将取消其留宿资格,并将违纪情况报学校相关部门。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7、本承诺有效期自20xx年7月13日起至8月30日。
8、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学生所在院系一份,学生所住校区宿管办一份。
承诺人:
日期:
我校为学生提供了住宿服务和管理,制定了较为详细的住宿管理条例。请学生与家长认真了解住宿相关规定,与学校积极配合,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1.住宿生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早晚自习,不得随意外出。在晚休后未经允许,一律不准离校。有特殊情况的,必须通知家长接,同时向值班老师说明,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
2.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制度,熄灯后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使用蜡烛等照明工具。
3.不准接待外人到宿舍留宿。
4.不准吸烟,喝酒,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及乱倒剩饭。
5.不准损坏门,窗,床等公共财物,违者按维修费用赔偿。
6.不准私接电线,电灯,电炉及其他电器。
7.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起床后床上用品一定要放好,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宿舍卫生每天要打扫,保持宿舍整洁。
8.室长负责安排督促值日等宿务工作,注意关窗锁门,确保财产安全。
9.每晚实行宿舍点名制,由宿舍安排的学生将宿舍成员就寝情况向值班老师汇报。
10.违反管理条例者取消住宿资格。
学生与家长签字后视为认可并接受学校的住宿服务和管理。
承诺人:
日期:
为规范暑假留校学生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留校住宿学生自愿做到如下公开承诺:
一、保证留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二、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等),由自己妥善保管,进出门主动登记。
三、留校住宿时间如需延长或缩短,提前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报告,并到公寓楼栋管理人员处登记,外出时需要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告知老师和同学。
四、保证凭本人有效证件,主动刷本人校园卡出入学生公寓,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按时就寝,自觉接受值班员的查寝、核对证件。
五、保证在学生公寓内不使用酒精炉、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明火或大功率电器,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保证在公寓楼内不生火做饭、煮菜等;保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来人员、异性等。
六、保证爱护公物,不损坏任何财产,爱护消防设施,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七、不在学生公寓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不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
八、保证不到稷下湖或其他无安全设施保障的江河、湖泊游泳、戏水。
九、承诺在自愿留校住宿期间若有违纪,自愿接受纪律处分,未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或由于个人过失或过错,导致人身、财产安全遭受损失或不良后果,由此造成的他人和学校财产损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十、本承诺书在公寓楼宣传栏张贴,向全体学生公开,每个住宿学生自觉在所住宿舍楼门卫处签字承诺。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