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诺书6篇
我 以 名义承接的 工程由我方负责施工,现承诺如下:
1、对工程投标、结算、竣工以及工程保修期间内的所有工作由我方完成并承担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2、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伤事故)均由我方承担并偿还,与贵公司无关。
3、我方决不以贵公司名义对外欠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如有发生由我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在保证金中扣除),与贵公司无关。
4、我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有拖欠、所有法律、民事、经济责任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5、因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等问题受到业主和行政部门的指责、处罚、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6、我方保证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一切经济、民事、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7、自愿执行本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见附表
8、自愿执行本公司工伤保险。
9、自愿执行工程合作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巴电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SAQBl-4输变电工程——线路、变电站安装工程劳务)
项目名称:
签 订 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电力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安全协议
SAQBl-4输变电工程——线路(或安装)工程劳务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5.工程合同编号:
6.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有变动,以工程实际送电时间为本工程合同截止日期)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劳务作业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2、DL 5009.3)。
(5)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8)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9)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0)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部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公司:
兹有贵公司投资建设的1#、2#厂房工程,我公司愿意接受该工程的施工任务,为了更好地为贵公司服务,特承诺如下:
1、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做到:服从监理、服务甲方。
2、我公司保证在公司签订合同后,将严格按合同中所规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
3、为了维护贵公司利益,我公司愿按建筑面积***元/㎡结算,施工范围为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如贵公司无变更,此价格为最终结算价不作调整,如贵公司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此造价作相应的调整,从总造价中扣除或增加变更工程量的造价。
江苏********有限公司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我方(责任人)在此郑重承诺:
1、工程完工后,我方仍继续履行我方与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责任书》中未完成的责任与义务,向公司交清责任书规定或约定费用(管理费、相关税收、其他费用)和本项目相关资料(如工程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工程审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交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质量鉴定证书、其他资料等)。
2、凡与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站CX标土建工程(简称“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对内、对外债权债务均由我方负责,并以我方家庭(自己公司)的所有财产作为担保,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材料款、设备租赁费和其他应付款项。
3、工程交工后,本项目工程所有存在的质量问题(隐患)及质量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事宜均由我方负责,与公司无关,并同意如发生以上问题,公司可以扣留我方在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其他保证金及以上为本项目所作的财产担保,用于本项目的外债支付。
特此承诺
承诺人(责任人):
年 月日
致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平名郡小区一期9、14、18号楼及1、2号地下车库工程由我司负责施工建设,并且与贵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竣工日期为20xx年8月10日。我司保证按上述时间节点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并验收完毕,具备入住条件。如因我司项目部原因造成项目延误工期,给贵司带来的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损失包括回迁户过渡费延期补偿、购房人延期入住补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北京建工海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平名郡项目经理:
20xx年3月13日
工程名称:东宁雨润绥阳木耳大市场有限公司交易区5-9号商业用房工程、14-18号商业用房工程、圆弧办公楼工程、金融办公楼工程、餐饮中心工程、交易区5-9号商业用房及14-18号商业用房室外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东宁雨润绥阳木耳大市场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宏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绥阳镇:
第一条 承诺书依据:
我方(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签订本承诺书。
第二条 移交范围和要求:
移交所有项合同范围内单位工程,附属工程及室外工程(含道路、各种管线等)所形成的工程预、决算资料及各种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要求组卷,确保档案真实、完整、齐全和准确。
第三条 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经甲方同意,可适当推迟移交日期,最迟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负责对乙方档案管理人员和工程档案的形成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收到乙方工程档案验收通知后,及时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档案验收整改意见,预验收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档案审核合格后发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3、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时,应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
4、甲方可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档案资料进行组卷装订和其他综合服务,收费可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按移交的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2、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不符合要求,不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3、因故改变或停建、缓建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第六条 违诺责任:
1、甲、乙双方对各自承诺负有法律责任,必须严格履行。
2、甲方违诺:不进行业务指导,不参加竣工验收,在工程资料符合归档要求情况下,不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不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按照《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部令第90号第十三条、省政府令第11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处理。
3、乙方承诺:不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预验收,不按规定时限移交工程竣工资料,或竣工资料不合格,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建设部令第90号第十四条、省政府令第114号第十一条执行。
第七条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 责 人: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建房户
为确保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保证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承诺,以利共同遵照执行。
一、 承诺内容
乙方承诺全权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一切事务(含报建合同内容),严格按规划和建设部门审批的内容执行。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为乙方办理建房报建手续的有关证件;
2、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联系电话: ;
3、甲方应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工程技术、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为加强联系,甲方指派 同志(联系电话: ),乙方指派 同志(联系电话: )为全权代表,履行本合同;
4、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在施工中,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施工设计图施工,安全设施不完善,技术资料未及时收集整理建档,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5、甲方指派 同志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一切事务(含报建合同内容)。;
2、乙方有权选择建设施工班组,但必须征得甲方认可,并服从
甲方监督、指导;
3、乙方必须在承建的 工程项目中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技术资料齐全,加强施工安全防范,做到工地不出现安全事故。工地如出现人为安全事故,违约条款并造成违约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4、乙方在履行 工程建设项目中进行的一切经济行为和民事行为,均由乙方 同志负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和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同时必须指定栋号长为工地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乙方承建的 工程建设的材料耗用、机械费用、国家税金、上交主管部门管理费、生产人员工资、资料员费用、施工管理人员工资、工地非生产人员工资、及工人、管理人员劳保福利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支付。
四、其它
1、本工程施工报建费由乙方负责。
2、本承诺书只对本工程负责,对其他项目不具备任何法律效率;
3、以上承诺书一式四份,主管部门一份、鉴证单位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本承诺书即予终止,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建房户):
法定代表人: 承包者(栋号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