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依法中标承揽的住宅楼工程,现以完成基础工程,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特作如下承诺: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着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我司承诺在20xx年xx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协议供货期间,严格按照下述承诺履行:
1、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不上调中标产品的价格,产品的中标价格为最高上限,价格优惠率为最低下限;
2、我司承诺若发现我司的协议供货价高于竞价结果实际成交价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时(我司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竞价成交设备为不良产品、伪造品、假货、返修品等非正规途径货源及恶意压价行为的除外)我司将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的期限内将价格降低到实际成交价以下并满足协议供货相关承诺(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按照实际成交的价格先行调低协议供货价,我方会尽快调查并做出能够为贵方所接受的合理解释,在此之前,我方将先行按照此较低价格持续供货,否则该品牌产品将被暂时取消协议供货资格,直至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并做出能够为贵方所接受的合理解释后再行恢复)。
3、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保证根据厂家或市场价格的调整(含促销活动)而同时按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同系列产品的平均优惠率下调协议供货价,最迟在发布市场价格下调3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内容以书面形式(含品目、报价、调整原因、依据等内容)上报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并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xx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调整情况为准。
4、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签订每单采购合同之前,如果我公司推出中标产品的新型号时,新型号的协议供货价格优惠率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同系列产品的平均优惠率,调整情况我司将及时送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并以采购管理办公室在xx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调整情况为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厂家推出更高档次机型,可将原来中标机型一对一调整替换为新机型的配置、性能不低于原中标机型,其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机型。我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并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xx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调整情况为准。
5、中标产品如遇型号停产情况,我公司将在知悉有关情况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我司承诺协议供货价已经包含了购买货物、相关服务(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等)、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
7、我司承诺在报送协议供货价格调整情况书面材料的同时,还将向协议供货产品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相应调整信息。
8、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
xx年x月x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行为,切实保证药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xx年修订)》及附录:中药饮片的要求生产和销售药品,绝不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药品。
2、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和行为规范。
3、严把原药材购进质量关,严格审核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保证不从不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原药材,不购进使用其他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饮片。
4、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保证销售药品的可追溯性。对入库药品逐批进行验收,验明药品质量状况,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生产和销售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入库、不销售。
5、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并做好温湿度、药品养护等记录,保证药品储存质量安全有效。
6、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保证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7、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并将积极配合、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理。
特此承诺!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20xx年x月x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4、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进入市场销售。
5、不盗用、伪造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示,以及农产品产地证明。
七、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
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进行退市、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向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报告。
八、实行质量安全结果公示制度
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
九、实行标识管理制度
制作不同标识牌,挂牌销售,推行产品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管理。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
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意识,现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企业的各类资质、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保持一致、合法、有效。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不用于生产。
三、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人员卫生防护等关键控制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全方位控制。
四、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留样记录、自行进行出厂检验、委托检验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建立并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六、企业生产的产品,严格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标注,绝不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七、建立销售台帐。台帐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八、做好企业标准执行、备案、培训和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标准的其他工作。
九、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企业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企业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做好食品召回等相关工作。
十、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十一、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委托加工食品时其包装标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十二、建立、保存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十三、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建立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四、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建立并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十五、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将严守以上承诺,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为确保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金华—武义试验段工程顺利完成,我机组长做出以下承诺:
1、质量目标:
坚决贯彻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第一,持续改进,以向顾客提供优质工程/产品和完善的跟踪服务为己任”,严格质量控制程序,保证承建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优良工程验收标准。
2、施工质量:
1)机组焊工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焊工证)信息真实。
2)遵守项目部及业主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3)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我施工机组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
4)施工前我机组人员(包括机组长、电焊工、管工等)认真学习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各个工序操作工艺,焊接施工、补口补伤施工中的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做好自检,自检不合格时,不接收上步工序,不移交下步工序。
5)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6)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刻意破坏。
本人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xxx
责任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